絕對貧窮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絕對貧窮是由香港扶貧委員會所界定的一種貧窮層級。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0年5月9日) 絕對貧窮,又名赤貧。[1][永久失效連結] 定義 沒有足夠資源負擔若干被認定是維持生計必不可少的物品及服務的人士。 缺點 只集中量度人的實際需要,而忽視一個人在社會上生活的需要。 沒有絕對可觀的標準界定哪些物品必不可少。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扶貧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繁體中文) 這是一篇與社會學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絕對貧窮是由香港扶貧委員會所界定的一種貧窮層級。 此條目可能包含原創研究。 (2010年5月9日) 絕對貧窮,又名赤貧。[1][永久失效連結] 定義 沒有足夠資源負擔若干被認定是維持生計必不可少的物品及服務的人士。 缺點 只集中量度人的實際需要,而忽視一個人在社會上生活的需要。 沒有絕對可觀的標準界定哪些物品必不可少。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扶貧委員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繁體中文) 這是一篇與社會學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