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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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結構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組織結構,是指為了實現組織的目標,在組織理論指導下,經過組織設計形成的組織內部各個部門、各個層次之間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組織內部的構成方式。廣義的組織結構,除了包含狹義的組織結構內容外,還包括組織之間的相互關係類型,如專業化協作、經濟聯合體、企業集團等。[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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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組織結構,就是組織內部對工作的正式安排。
一個組織可以採用不同的組織結構,這取決於組織的目標。組織結構可以確定企業的經營和工作方式,也可以表達對不同職務的任務分配以及審閱不同實體,如分公司、部門、工作組以及個人。
組織結構在兩個方面上影響着組織行動:
- 第一,它提供了工作步驟的標準以及方向;
- 第二,它決定了哪一個員工參與哪一個決策過程,因此,個人見解的水平決定了組織的形態。
同時一個組織結構也說明了三件事: ⒈組織的複雜程度:亦是組織中任務分工程度。有三種⑴平行分工,指如何劃分部門⑵組織層級的深度,只有多少級別⑶跨越空間隔閡,指跨區跨國程度 ⒉正式化程度:只使用規定與標準處理流程來規範工作行為程度 ⒊決策權集中的程度:只在決策過程中,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