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當勞·特朗普彈劾案
美國國會針對唐納德·特朗普煽動暴亂和其他刑事罪行而發起的動議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2021年1月13日,美國眾議院通過彈劾議案,正式以煽動叛亂(incitement of insurrection; sedition)的罪行彈劾美國第45任總統當勞·特朗普。此次彈劾是因為特朗普嘗試推翻(英語:Attempts to overturn the 2020 United States presidential election)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結果、曾向佐治亞州州務卿施壓造票以及一周前(1月6日)涉入煽動造成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的行為[1],這也是總統史上最快彈劾成案的例子。特朗普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彈劾兩次的總統(也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彈劾兩次的官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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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當勞·特朗普彈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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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投票彈劾議案 | |
被彈劾人 | 美國總統當勞·特朗普 |
推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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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年1月13日-2021年2月13日 |
指控 | 煽動叛亂 |
起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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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投票 | |
美國眾議院投票 | |
指控 | 煽動叛亂 |
支持票 | 232 |
反對票 | 197 |
結果 | 通過 |
美國參議院表決 | |
指控 | 煽動叛亂 |
支持票 | 57(有罪) |
反對票 | 43(無罪) |
結果 | 未通過 「彈劾指控未得在座與會參議員2/3人數通過,本席宣佈就該款指控,前總統當勞·特朗普無罪」——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派屈克·萊希[a] |
眾議院通過的彈劾議案由眾議院議員大衛·西西里尼、劉雲平、與占美·拉斯金提出 |
在彈劾之前,眾議院議長蘭茜·佩洛西說,如果副總統邁克·彭斯及特朗普的內閣都沒有採用第25條憲法修正案剝奪特朗普的總統權力,眾議院就會正式彈劾特朗普[3],如果來得及的話會將權力交予彭斯以完成政權交替作業[4]。1月12日,彭斯寫信正式拒絕[5]。
1月11日,美國眾議院超過兩百名支持者(co-sponsors)[6]把彈劾議案提上日程,指控特朗普「煽動對美國政府的叛亂」與煽動在國會大廈的違法行為[7]。1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232-197的比例通過彈劾議案。這次對特朗普的彈劾是美國歷史上第四次對美國總統的彈劾。這次的彈劾議案受到了十名共和黨眾議員的支持,是美國歷史上收到兩黨支持最多的彈劾[8],這也是第一次多數黨黨團內所有的代表都支持彈劾。
2月9日,雖然特朗普已在1月20日卸任下台,但若他被定罪之後可再透過簡單多數決提案使其無法復任公職,所以在議會內二次彈劾案的程序仍將繼續推動,此日起正式審判在參議院臨時議長派屈克·萊希主持參議院之下開始。2月13日,參議院經過五天的審判程序後,57名參議員投票認為特朗普有罪、43名認為無罪。因「有罪」票數未達到在場參議員的三分之二(也就是67票),臨時議長宣佈特朗普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