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州憲法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砂拉越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the State of Sarawak)是馬來西亞砂拉越的憲法和邦內的最高邦法律,[5]其中共包含6個部分、58條條文和1個附表。[6] Quick Facts 《砂拉越憲法》, 概況 ...《砂拉越憲法》砂拉越邦徽概況司法轄區 馬來西亞( 砂拉越)生效日期1963年9月16日,60年前(1963-09-16)(馬來西亞協定[1])政體選舉議會民主制政府架構政府分支三權分立(普通法司法權由聯邦管轄)國家元首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陛下(州元首:砂拉越元首閣下[2])立法機關砂拉越立法議會[3]行政機關砂拉越邦內閣[4]司法機關馬來西亞聯邦法院Close
《砂拉越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the State of Sarawak)是馬來西亞砂拉越的憲法和邦內的最高邦法律,[5]其中共包含6個部分、58條條文和1個附表。[6] Quick Facts 《砂拉越憲法》, 概況 ...《砂拉越憲法》砂拉越邦徽概況司法轄區 馬來西亞( 砂拉越)生效日期1963年9月16日,60年前(1963-09-16)(馬來西亞協定[1])政體選舉議會民主制政府架構政府分支三權分立(普通法司法權由聯邦管轄)國家元首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陛下(州元首:砂拉越元首閣下[2])立法機關砂拉越立法議會[3]行政機關砂拉越邦內閣[4]司法機關馬來西亞聯邦法院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