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簽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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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國家中,除塞浦路斯、愛爾蘭以外的25個成員國為神根區的一部分,該地區實施統一的簽證政策。另外歐盟以外的4個國家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也是神根區的一部分,因此同樣實施與神根區統一的簽證政策。[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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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作為歐盟成員國目前還不是神根區的一部分,但基於《神根協議》,該地區實行與神根區相同的簽證政策。[25][26][27]
歐盟成員國愛爾蘭並不是神根區的一部分,而是與英國組成共同旅遊區。兩國擁有各自的簽證政策。[28][29]
歐洲經濟區成員國(包括歐盟各成員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和瑞士的公民不僅有上述國家互免簽證的權利,還有進入上述國家併合法居住的權利。上述國家的公民具有出入境自由,但也有一些限制。
以下為普通護照持有人的入境要求,個別國家持該國外交、公務護照者,亦能獲得免簽證優惠待遇。根據規定,所有訪客的護照有效期不得少於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