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楨(1573年—1627年),字鎮璞,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為魏忠賢建生祠的始作俑者。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辛丑科進士,初授縉雲縣知縣,調慈谿縣。擢監察御史,巡按山西,丁母憂歸,起復原職,升掌河南道御史,彈劾東林黨人李三才[1]。以病歸。之後擔任浙江巡撫期間,天啟六年(1626年)六月在西湖之濱為魏忠賢建生祠,建成後上疏,請明熹宗賜匾額,名之曰「普德」。其後,魏忠賢生祠「遂遍天下」[2][3],升南京兵部左侍郎[4]。
天啟七年(1627年),明熹宗駕崩,明思宗即位整肅閹黨,以魏忠賢黨羽,充軍[5][6]。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32):「三才既家居,忌者慮其復用。四十二年,御史劉光復劾其盜皇木營建私第至二十二萬有奇。且言三才與于玉立遙執相權,意所欲用,銓部輒為推舉。三才疏辨,請遣中官按問。給事中劉文炳、御史李徵儀、工部郎中聶心湯、大理丞王士昌,助光復力攻三才。徵儀、心湯,三才嘗舉吏也。三才憤甚,自請籍其家。工部侍郎林如楚言宜遣使覆勘。光復再疏,並言其侵奪官廠為園囿。御史劉廷元遂率同列繼之,而潘汝禎又特疏論劾。既而巡按御史顏思忠亦上疏如光復指。三才益憤,請諸臣會勘,又請帝親鞫。乃詔徵儀偕給事中吳亮嗣往。」
清·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5):魏忠賢生祠之建,始於浙撫潘汝禎,汝禎因機戶之請,建祠西湖,疏聞於朝,詔賜名普德,此天啟六年六月事也。自是諸方效尤,遂遍天下。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306):生祠之建,始於潘汝禎。汝禎巡撫浙江,徇機戶請,建祠西湖。六年六月疏聞於朝,詔賜名「普德」。自是,諸方效尤,幾遍天下。」
天啟七年七月,升浙江巡撫潘汝楨為南京兵部添設左侍郎。
清·趙翼,《廿二史劄記》(卷35):崇禎時,定逆案,凡附魏忠賢者,分五、六等,首逆凌遲者二人,忠賢及客氏也。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崔呈秀、魏良卿、客氏子都督侯國興、太監李文貞、李朝欽、劉若愚也。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志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許志吉、孫如洌、陸萬齡、李承祚、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張體干也。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魏廣微、周應秋、閻鳴泰、霍維華、徐大化、潘汝禎、李魯生、楊維垣、張訥、郭欽、李之才也。又次等論徒三年,贖為民者,大學士顧秉謙、馮銓、張瑞圖、來宗道、尚書王紹徽、郭允寬、張我續、曹爾禎、孟紹虞、馮嘉會、李春曄、邵輔忠、呂純如、徐兆魁、薛鳳翔、孫杰、楊夢袞、李養德、劉廷元、曹思誠、南京尚書范濟世、張朴、總督尚書黃運泰、郭尚友、李從心、巡撫尚書李精白等一百二十九人也。減等革職閒住者,大學士黃立極等四十四人。忠賢本族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8048:潘汝楨,字鎮璞,桐城人。萬曆進士,知縉雲縣,調慈谿,所至有能聲。擢御史,視屯田,按山西,釐奸剔弊,墨吏畏之。天啟初以僉都御史巡撫浙江,轉南京兵部左侍郎,緣浙事罷歸,鄕里稱其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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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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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文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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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縉雲縣知縣 萬曆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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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金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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