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學「10·16」交通肇事案
「我爸是李剛」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河北大學新校區「10·16」交通肇事逃逸案、「我爸是李剛」事件是指2010年10月16日晚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學新校區的一起醉酒駕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造成在校學生一死一傷[1]。事發後,肇事者因官二代身份若無其事照樣開車,被抓獲後因一句「我爸是李剛」而引起網民與社會輿論譁然。後來更爆出李剛收入異常、曾幫助河北大學校長調查舉報其剽竊他人文章的人的醜聞,使原本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發展到揭露行政人員權力腐敗黑幕的事件。事件最終以受害者家屬撤訴、媒體噤聲、律師遭解僱、報導此事件的記者被談話而收場[2][3]。
Quick Facts 河北大學新校區「10·16」 交通肇事逃逸案, 位置 ...
河北大學新校區「10·16」 交通肇事逃逸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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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 河北大學新校區工商學院學生生活區易百超市門口 38.878876°N 115.560012°E / 38.878876; 115.560012 |
日期 | 2010年10月16日,13年前(2010-10-16) 21:40左右(UTC+8) |
類型 | 駕車 |
武器 | 一輛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邁騰轎車 |
死亡 | 1 |
受傷 | 1 |
受害者 | 陳曉鳳(遇難者) 張晶晶(受傷者) |
主謀 | 李啟銘(又名李一帆,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
動機 | 校園內酒後駕車撞人並企圖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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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30日上午9時,河北省望都縣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啟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6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