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1926年—2012年6月2日),原名李天泰,中國籍馬來亞人民抗日軍和馬來亞民族解放軍的戰士和馬來亞共產黨的主要成員之一,[1]也是霹靂州「Kepayang Gang」的領導人之一。
早年
李明原名李天泰,1926年出生於中國廣州,五歲時隨家人移居怡保。1942年被學校老師招募參加馬來亞人民抗日軍,16歲時加入了馬來亞共產黨。1945年9月12日日本投降後不久,她首次在霹靂州安順灣(今安順)的一所中文學校擔任教師。她的母親在1950年由於參與共產主義活動而被英殖民當局抓捕,後被驅逐回中國。[2]
工作
抗日戰爭時期,她在怡保擔任地下黨區域委員會負責人,工作雷風厲行,被稱為馬共在怡保最無情的成員。她還擔任中央委員會的聯絡人,負責協調與彭亨州、雪蘭莪州、檳城和新加坡的地下黨聯繫。還成功掩護幾名革命同志的夫人懷孕生產。[2][3] 馬來亞內戰時期,她控制著幾支城鎮地區的武裝部隊,包括的Kepayang Gang以及特別機動小隊(SMS)。據報導,這些部隊成功完成了1948年至1951年間幾次對敵暗殺和手榴彈襲擊。但馬來亞當局無法證明她有參與襲擊。一些被俘/投降的共產黨游擊隊員稱她曾下令處決。陳平曾評價她「風格果斷,敬業、積極、奉獻」。
被捕
1951年,游擊隊在檳城暗殺了當局的偵探Corporal Jimmy Loke,他的妻子Irene Lee隨後加入了當局警隊並被提拔至督察,在吉隆坡Irene Lee獲得了李明的行蹤。1952年2月,英殖當局「圍剿」雪蘭莪州的一個游擊區。獲得文件顯示一名華校教師、Wong Fook Kwang(Tit Fung)的夫人Ah Shu或Ah So,是新加坡共產黨領導的工人保護團的領導人。Irene Lee奉英殖當局的命令追捕李明。當年7月,李明在怡保被捕。英殖當局指控她「非法持有手榴彈」和「謀殺」。1953年,她的上訴被英樞密院駁回,60名馬來亞議會議員向霹靂州蘇丹請願釋放李明。加諸林碧顏的努力,法院判決減刑至1964年。在服刑11年後,她從太平市監獄出獄,隨即被馬來西亞當局驅逐出境。
佘生
她被驅逐後返回中國,與母親團聚並照顧母親至去世。1965年,她與陳田結婚。兩人曾計劃搬到泰國南部,惟1990年陳田去世。2007年8月,李明曾返回馬來西亞,並感謝林碧顏。2012年6月2日去世,享年86歲。
參考資料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