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則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李元則(620年 - 651年),字彝,唐高祖李淵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621年,封荊王,633年,上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638年,因為所穿冠服位階僭越,而免官。 643年,任澧州刺史,態度改變,開始精勵政務,名聲顯著。651年,去世,追贈司徒、荊州大都督,陪葬獻陵,諡號思。唐高宗登望春宮望其靈車,慟哭失聲。無子,過繼霍王李元軌之子李絢為後,龍朔年間李絢為南昌王。 傳記資料 《舊唐書》卷六十四·列傳第十四·彭王元則傳 《新唐書》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彭王元則傳 參見 這是一篇關於唐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
李元則(620年 - 651年),字彝,唐高祖李淵第十二子,母王才人。 621年,封荊王,633年,上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638年,因為所穿冠服位階僭越,而免官。 643年,任澧州刺史,態度改變,開始精勵政務,名聲顯著。651年,去世,追贈司徒、荊州大都督,陪葬獻陵,諡號思。唐高宗登望春宮望其靈車,慟哭失聲。無子,過繼霍王李元軌之子李絢為後,龍朔年間李絢為南昌王。 傳記資料 《舊唐書》卷六十四·列傳第十四·彭王元則傳 《新唐書》卷七十九·列傳第四·彭王元則傳 參見 這是一篇關於唐朝官員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閱論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