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革命集团案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對分別以林彪、江青為首的兩個「要奪取最高權力」的集團(官方稱之為「反革命集團」)的總稱。其中包括被毛澤東稱為「四人幫」的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江青集團核心成員以及邱會作、吳法憲等林彪反黨集團成員。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陳伯達也作為江青集團成員接受審判。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5月4日) Quick Facts 日期, 地點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日期1980年11月20日—1981年1月25日 (1980-11-20 – 1981-01-25)地點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1號被告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江 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毛遠新定罪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反革命殺人罪、反革命傷人罪、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故意殺人罪、策動武裝叛亂罪判決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江青、張春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洪文)其他主犯被判處二十年至十六年不等徒刑(除毛遠新外均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五年)Close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是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對分別以林彪、江青為首的兩個「要奪取最高權力」的集團(官方稱之為「反革命集團」)的總稱。其中包括被毛澤東稱為「四人幫」的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江青集團核心成員以及邱會作、吳法憲等林彪反黨集團成員。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陳伯達也作為江青集團成員接受審判。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1年5月4日) Quick Facts 日期, 地點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日期1980年11月20日—1981年1月25日 (1980-11-20 – 1981-01-25)地點 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正義路1號被告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江 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毛遠新定罪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反革命殺人罪、反革命傷人罪、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故意殺人罪、策動武裝叛亂罪判決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江青、張春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王洪文)其他主犯被判處二十年至十六年不等徒刑(除毛遠新外均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五年)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