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
致力於新疆獨立出中國的政治社會運動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維吾爾語:شەرقىي تۈركىستان مۇستەقىللىق ھەرىكىتى,拉丁維文:Sherqiy Türkistan Musteqilliq Herikiti),又稱新疆獨立運動(簡稱疆獨),指的是新疆當地的民族(以維吾爾族為主)自19世紀中期以來謀求脫離中國建立獨立民族國家的民族獨立運動和分離運動。1933年11月在新疆南部建立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1934年2月,在回族軍閥馬仲英的進攻下,該國被其總統和加尼牙孜宣佈解散。1944年8月,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尼勒克縣,哈薩克族牧民發動民族起義,佔領尼勒克縣城。1944年11月12日,在蘇聯支持下成立伊犁臨時政府。1945年,因中蘇之間暫時和解與整體國家目標、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蘇聯承諾不再介入新疆事務。1946年6月,「東突厥斯坦共和國臨時政府」改組為伊犁專區參議會,「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宣告終結。[1][2]20世紀末,受泛伊斯蘭主義和泛突厥主義影響,再次開始進行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並於2004年在美國建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流亡政府。
該獨立運動的支持者認為東突厥斯坦自古以來是各種突厥人生活的土地,當地的民族有與中華文化迥異的語言、文化、信仰、藝術和歷史軌跡,中國對東突厥斯坦自18世紀以來實行了殖民統治,並在當地實行資源掠奪、文化滅絕與種族滅絕、宗教打壓、政治迫害等政策;並因而尋求通過各種手段最終達到從中國獨立並建國的目的[3]。
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主張,中國自公元前60年開始即對該地區擁有不間斷的主權,包括維吾爾文化在內的當地民族文化都是中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該地區包括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在內的各民族均被平等對待,且少數民族人士更受到優待;當地的少數民族文化得到了保護和發揚,目前確認的疆獨多是與「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與「極端宗教勢力」等「三股勢力」為伍的恐怖分子,海外疆獨則以意圖與西方礦業巨頭與伊斯蘭宗教勢力勾結,從此獲取個人利益的成員為主,因此必須嚴厲的對分裂行為進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