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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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又名階官,不理事,僅以寓祿的官員,多為朝廷重官的酬傭。
散官原本指無擔任固定職事的官員,如漢代已有散騎常侍一職,類似皇帝顧問官。隋代始置散官之職,初無文武之分。《隋書·百官志下》:「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後演變為表示官位等級的稱號,會隨着年資而晉升。又依照文、武官而分為文散官與武散官。《隋書·百官志下》:「開皇六年,吏部又別設朝議、通議、朝請、朝散、給事、承奉、儒林、文林八郎;武騎、屯騎、驍騎、游騎、飛騎、旅騎、雲騎、羽騎八尉。其品則正六品以下,正九品以上。」宋朝時有寄祿官(寄祿),它是一種表示資歷待遇的官稱。例如某人的官街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吏部尚書是寄祿官,所任的實職是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元豐以後,寄祿官都改為階官。[1]
散官名義上與官品一樣分為三十階,但實際上沒有正一品,故只有二十九階。明代散官分九等十八階,有初授、陞授、加授、以歷考為差。
散官階級與可任的官職有關,例如:文散階正七品上的官員,他就不太可能去就任從二品的尚書左僕射,較可能從事職官官品在正七品上左右的職司。
文武官員官職全銜由右列部份組成:〈散官位階〉+〈職事官職〉+〈勳位〉(如果有授勳)+〈爵位〉(如果有封爵)。 舉例:「唐〈光祿大夫〉行〈中書令修文館大學士監國史〉〈上柱國〉〈郢國公〉宗楚客。」指宗楚客以本階從二品光祿大夫任職較低階職官正三品中書令,兼任修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授正二品上柱國勳,封爵郢國公。唐制,任低於本階職事官曰「行」,任高於本階職事官曰「守」,任與本階平級職事官不加「行」、「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