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育(6世紀?—558年3月21日),原姓元,字僧會[1],河南郡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魏文成帝拓跋濬曾孫,魏獻文帝拓跋宏之孫,高陽文穆王元雍第十子[1],北魏宗室、官員。
魏孝武帝元修初年,元育封頓丘縣開國伯,食邑四百戶,東魏天平年間,出任鎮遠將軍、散騎侍郎。元育後來西入關中,東魏撤除了頓丘縣伯的封國[2]。元育在西魏官至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封淮安王[3][4][5]。
自從尚書元烈被誅殺後,西魏廢帝元欽有怨言,暗中謀劃誅殺太師宇文泰,元育和廣平王元贊等人流淚勸諫他,元欽不聽。宇文泰於是與公卿商議廢掉元欽,立齊王拓跋廓為皇帝[6][7][8]。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宇文泰復興鮮卑姓氏,元氏改為拓跋氏,元育也在此時改回舊姓[1]。西魏恭帝二年(555年),宇文泰勸告拓跋育上表給皇帝,請求按照古代制度降爵位為公爵,於是西魏宗室諸王都降為公,拓跋育也改封為淮安公[9][1]。
北周代西魏後,周明帝宇文毓二年二月十七日(558年3月21日),拓跋育去世,諡號思,十月十二日(11月8日)葬於小陵原[1]。王書欽《北周僭代西魏的史境再審視——從新見<拓拔初墓誌>等墓誌和史籍說起》認為,拓跋育與一年前去世的拓跋初、拓跋寧、拓跋儒一樣,墓誌形制微簡、文述草略、盡顯諱言,不合王公禮,很可能是都被北周所殺。
拓跋育曾在西魏恭帝二年(555年)在岐陽修建法門寺[10]。
- 元端,北魏散騎常侍、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安德文公
- 元泰,北魏通直散騎常侍、鎮東將軍、太常卿、高陽文孝王
- 元叡,北魏光祿少卿、濟北郡王
- 元誕,東魏侍中、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司州牧、昌樂文獻王
- 元勒叉,東魏鎮遠將軍、散騎侍郎、陽平縣伯
- 元亘,東魏鎮遠將軍、散騎侍郎、濮陽縣伯
- 元伏陀,東魏鎮遠將軍、散騎侍郎、武陽縣伯
- 元彌陀,東魏鎮遠將軍、散騎侍郎、新陽縣伯
- 元居羅,東魏鎮遠將軍、散騎侍郎、衛縣伯
- 元氏,嫁北魏司州別駕鄭幼儒
- 元氏,嫁北齊散騎常侍、光祿大夫崔仲文
- 元氏,嫁北魏安南將軍、光祿大夫皇甫瑒
《魏書·卷二十一上·列傳第九上》:誕弟勒叉,勒叉弟亘,亘弟伏陀,伏陀弟彌陀,彌陀弟僧育,僧育弟居羅。出帝初,勒叉封陽平縣,亘封濮陽縣,伏陀封武陽縣,彌陀封新陽縣,僧育封頓丘縣,居羅封衛縣,並開國伯,食邑四百戶。天平中,並除鎮遠將軍、散騎侍郎。僧育走關西,國除。
《周書·卷十六·列傳第八》: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少保、廣平王元贊,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淮安王元育,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齊王元廓,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秦七州諸軍事、秦州刺史、章武郡開國公宇文導,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平原郡開國公侯莫陳順,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雍七州諸軍事、雍州刺史、高陽郡開國公達奚武,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陽平公李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范陽郡開國公豆盧寧,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化政郡開國公宇文貴,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荊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博陵郡開國公賀蘭祥,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陳留郡開國公楊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岐州諸軍事、岐州刺史、武威郡開國公王雄。
右十二大將軍,又各統開府二人。
《北史·卷六十·列傳第四十八》: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少保、廣平王元贊。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淮安王元育。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齊王元廓。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平原郡開國公侯莫陳順。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七州諸軍事、秦州刺史、章武郡開國公宇文導。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雍州諸軍事、雍州刺史、高陽郡開國公達奚武。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陽平郡開國公李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范陽郡開國公豆盧寧。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化政郡開國公宇文貴。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荊州諸軍事、荊州刺史、博陵郡開國公賀蘭祥。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陳留郡開國公楊忠。
使持節、大將軍、大都督、岐州諸軍事、岐州刺史、武威郡開國公王雄。
是為十二大將軍。
《周書·卷三十八·列傳第三十》:太祖天縱寬仁,性罕猜忌。元氏戚屬,並保全之,內外任使,佈於列職。孝閔踐祚,無替前緒。明、武纘業,亦遵先志。雖天厭魏德,鼎命已遷,枝葉榮茂,足以逾於前代矣。然簡牘散亡,事多湮沒。今錄其名位可知者,附於此雲。 柱國大將軍、太傅、大司徒、廣陵王元欣, 柱國大將軍、特進、尚書令、少師、義陽王元子孝, 尚書僕射、馮翊王元季海, 七兵尚書、陳郡王元玄, 大將軍、淮安王元育, 大將軍、梁王元儉, 大將軍、尚書令、少保、小司徒、廣平郡公元贊, 大將軍、納言、小司空、荊州總管、安昌郡公元則, 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少師、韓國公元羅, 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魯郡公元正, 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中書監、洵州刺史、宜都郡公元顏子, 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鄯州刺史、安樂縣公元壽, 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武衛將軍、遂州刺史、房陵縣公元審。
《周書·卷二·帝紀第二》:自元烈誅,魏帝有怨言。魏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垂泣諫之,帝不聽。於是太祖與公卿定議,廢帝,尊立齊王廓,是為恭帝。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三年春正月,安定公宇文泰廢帝而立齊王廓。帝自元烈之誅,有怨言。淮安王育、廣平王贊等並垂泣諫,帝不聽,故及於辱。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五·梁紀二十一》:魏主自元烈之死,有怨言,密謀誅太師泰;臨淮王育、廣平王贊垂涕切諫,不聽。
《資治通鑑·卷一百六十六·梁紀二十二》:是歲,魏宇文泰諷淮安王育上表請如古制降爵為公,於是宗室諸王皆降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