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憲法法院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德語:Bundesverfassungsgericht,簡稱BVerfG)是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特別設立的法院形式,該法院前身為1951年的西德憲法法院,1993年改制為聯邦憲法法院。該法院與所有其他憲法機關對等、獨立並自主。為彰顯其對其他國家機關的獨立性,依照《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規定,憲法法院的位置並不在首都(兩德統一前的波恩或統一後的柏林)內,而是在離波恩有一段距離的卡爾斯魯爾[1]。
Quick Facts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司法管轄權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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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標誌 | |
司法管轄權 | 德國全境 |
所在地 | 巴登-符騰堡州卡爾斯魯爾 |
所在國 | 德國 |
經緯度 | 49°00′45″N 8°24′06″E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聯邦眾議院及聯邦參議院分別選出,並由聯邦總統任命之。 |
設立法源 | 《德國聯邦基本法》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 |
法官任期 | 12年 (或屆滿68歲) |
法官人數 | 16 |
網址 | www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院長 | |
現任 | Stephan Harbarth |
首長上任時間 | 2020年6月22日 |
首長卸任時間 | 203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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