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證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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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醫學(英語:Evidence-based medicine,縮寫為 EBM),是一種醫學診療方法,它將證據依知識論上的強度分類,並要求只有強度最高的證據(如統合分析、系統性評論和隨機對照試驗)才能歸納為有力的建議證據;相對較無力的證據(如專家意見、動物實驗、細胞實驗、基本原理推論)只能歸入有力程度不高的建議。這個詞本意是闡述一種方法,用於醫學診療教學及改善不同醫師面對不同患者時的決策方式[1]。此名稱的應用範圍快速擴大到包羅更廣的實證應用,以設計適用於患者群和整個群體的指引及政策(實證診療政策)[2],包含教育、管理、法律、公共政策和建築安全等其他研究領域 [3]。
實證醫學主張決策和政策皆應儘可能根據證據,而非單單依據從業人員、專家或管理者的信念,無論是應用在醫學教育,個人決策,適用於群體的指引和政策,還是一般健康服務的管理上。因此,它試圖確保臨床醫師(英語:clinician)的意見(可能受限於知識差距或偏誤),有基於科學文獻的所有可用知識補足,保證服務為最佳診療。實證醫學與傳統醫學的不同處是,它並不依賴於經驗主義或過往案例,提倡使用正式且明確的方法來分析證據,並提供給決策者。它推動課程向醫學生、從業人員和決策者傳授這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