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皇后 (明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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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皇后(?—1537年),有說名七姐[a],衛輝府新鄉縣人,明世宗朱厚熜第二任皇后。後被廢,稱廢后張氏[1]。
生平
據張氏族兄弟張湧所立碑文,可知她的父祖為世居新鄉縣西南唐馬、無官職的平民。嘉靖元年(1522年)[b],張氏與陳氏、文氏在同一時間內被選美入宮。同年九月,陳氏受封為皇后。張氏冊封為順妃[2]。
嘉靖七年(1528年)春,一日嘉靖帝與陳皇后同坐,張順妃、文恭妃來倒茶[2],嘉靖帝偶爾看了看妃子的手。正在懷孕的陳皇后見之大怒,投杯起立。嘉靖帝見狀也大怒,陳皇后因驚流產,十月病死。三個半月後,嘉靖帝立張順妃為皇后。據楊一清的記載,嘉靖帝的母親蔣太后促使嘉靖帝冊立張順妃為繼后[4][5]。父親張楫依慣例封為錦衣衛指揮僉事[2]。
當時,嘉靖帝追循古禮,而張皇后「甚婉娩稱上意」。每年祭祀,張皇后必跟從嘉靖帝分獻宗廟[2]。方春率嬪御行親蠶禮。在宮中日講蔣太后的《女訓》[1]。嘗誦翰林所撰寫的《內則新詩》,使宮人歌之,以當古《房中之樂》[2]。
被廢、逝世
嘉靖十三年正月初六,嘉靖帝告之禮部,廢張皇后,改居別宮。張皇后被廢可能是因為忤逆皇帝。《明實錄》和《勝朝彤史拾遺記》[2]所引詔書為:
上諭禮部曰:「朕惟陰所以相陽,若地之承天者也。夫為妻綱,婦道曰敬順而已矣。元配既早失,乃因助祀不可無人,列御不可無統,遂推張氏為皇后。恩禮之所加遇,時甚近。乃多不思順,不敬不遜屢者,正以恩待。昨又侮肆不悛,視朕若何。如此之婦,焉克承乾?今退聞退所,收其皇后冊寶,天下並停箋,如敕奉行。」
有一說為:與嘉靖帝關係惡劣的皇伯母皇太后張氏(明孝宗之妻)請托張皇后為其弟說情,張皇后因此觸怒嘉靖帝,因而被廢。
嘉靖十五年閏月十二月甲寅(1537年),廢后張氏薨。下詔喪葬儀禮皆比照明憲宗的吳廢后[6]。另說比照明宣宗的胡廢后[1]。有研究者指張氏逝世年約30歲左右,來源不詳[3]:25。
《勝朝彤史拾遺記》記,嘉靖十六年(1538年),改稱廢后,葬金山[2]。《新鄉縣誌》記「十九年,改曰繼后,葬金山」[3]:25,來源不詳。
註釋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文獻
- 《明史·卷一百十四·列傳第二》廢后張氏,世宗第二後也。初封順妃。七年,陳皇后崩,遂立為後。是時,帝方追古禮,令後率嬪御親蠶北郊,又日率六宮聽講章聖《女訓》於宮中。十三年正月廢居別宮。十五年薨,喪葬儀視宣宗胡廢后。
- 《勝朝彤史拾遺記·卷五》陳皇后,元城人[……]值上與後坐,張、文二妃者,嘗茗,上循視其手。後恚,投杯起[……]廢后張氏,世宗第二後也。父楫,錦衣衛指揮僉事。後初入宮,封順妃。嘉靖七年,陳皇后崩,兩宮皇太后命上自擇諸妃中可者。因下詔曰:「皇后之尊,與朕同體。承宗廟,母天下者也。順妃張氏,侍朕以來,克盡禮道,其冊立為皇后。」當是時,上方追古禮,而後甚婉娩稱上意。每歲祭,後必從上分獻宗廟。方春率嬪御行親蠶禮,日講章聖太后《女訓》於宮中。嘗誦翰林所撰《內則新詩》,使宮人歌之,以當古《房中之樂》,如是者六年。(原評曰:着此段纚纚,不知其為風也。)至十三年正月癸卯,忽降諭禮部曰:「朕惟陰以相陽,若地承天。妻綱於夫,道在敬順而已。朕元配早夭,進冊張氏。藉其內助,恩遇特隆。近乃不思敬巽,罔顧承乾。俟其既悛,竟成終怙。應收皇后冊寶,退閒別所。其天下箋賀總停,如敕。」十五年薨,上命喪葬,視憲廟吳後禮。十六年,改稱廢后,葬金山。
- 馮德仁、李慧萍. 《明“张楫六代宗亲世次记”碑考略》. 河南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河南省新鄉市: 河南科技學院). 2016, (2016年1第11期): 23—25. ISSN 1673-6060 (簡體中文).
前任: 陳皇后 |
明朝皇后 1528年—1534年 |
繼任: 方皇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