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開發區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廣州開發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之一,於1984年12月15日批准建立。1998年、2000年、2002年、2012年、2015年,分別與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保稅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黃埔區實現合署辦公,實行「六區合一」管理體制,總面積480.56平方公里[1]。其管理機構為廣州市人民政府下屬的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廣州開發區,是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之一,於1984年12月15日批准建立。1998年、2000年、2002年、2012年、2015年,分別與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廣州出口加工區、廣州保稅區、中新廣州知識城、黃埔區實現合署辦公,實行「六區合一」管理體制,總面積480.56平方公里[1]。其管理機構為廣州市人民政府下屬的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