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郡 (曹魏)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平昌郡,中國古代的郡。 魏文帝分城陽郡置平昌郡。治所在平昌縣(今山東諸城市西北六十里),後廢。西晉元康十年(299年)析城陽郡置平昌郡,治所在安丘縣(今山東省安丘市西南十二里)。屬青州刺史部,領六縣:昌安、淳于、營陵、安丘、朱虛、琅邪,轄境相當今山東省安丘市及臨朐縣、昌樂縣等縣部分地。北魏移治昌安縣(今安丘市東南)。北齊廢平昌郡,置琅邪縣,隋朝大業初改名郚城縣。 參考文獻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平昌郡,中國古代的郡。 魏文帝分城陽郡置平昌郡。治所在平昌縣(今山東諸城市西北六十里),後廢。西晉元康十年(299年)析城陽郡置平昌郡,治所在安丘縣(今山東省安丘市西南十二里)。屬青州刺史部,領六縣:昌安、淳于、營陵、安丘、朱虛、琅邪,轄境相當今山東省安丘市及臨朐縣、昌樂縣等縣部分地。北魏移治昌安縣(今安丘市東南)。北齊廢平昌郡,置琅邪縣,隋朝大業初改名郚城縣。 參考文獻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