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元孫(?—466年),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出自清河崔氏定着六房之一的清河青州房,劉宋官員。
劉宋元嘉年間,魯郡太守崔邪利和滎陽郡太守崔模都被北魏俘虜,崔模的兒子雖然處事有所改變,但不放棄婚姻和做官。崔邪利的兒子崔懷順自從聽說父親陷落於北魏,當天就將感情深厚的夫人房氏送回娘家,自己穿着粗布麻衣,吃粗茶淡飯,好像守喪禮一樣。大明年間,崔元孫以冀州刺史的身份出使北魏,北魏人問他說:「崔邪利和崔模都因為力量不足屈從歸順,兩家的子侄行事方式卻不相同,道理何在?」崔元孫回答說:「益州道路艱險,王尊驅馬直進,王陽返車迴轉,是想要忠和孝都得到弘揚,臣節和子義都能夠保全。」[1][2]
泰始二年(466年),劉宋中央軍討伐沈文秀,尋陽平定後的八月,宋明帝劉彧派尚書度支郎崔元孫前往慰勞諸軍,崔元孫隨明僧暠作戰,戰敗被殺,朝廷追贈崔元孫為寧朔將軍、冀州刺史,崔元孫的夫人房氏攜帶兒子崔亮前去歷城投奔崔元孫的叔父崔道固[3][4][5][6]。
- 崔亮,北魏散騎常侍、鎮北將軍、左光祿大夫、尚書僕射
- 崔敬默,北魏奉朝請、征虜長史
- 崔敬遠,庶子,北魏青州州都
- 崔氏,嫁房愛親[17][18]
- 崔氏,生劉景安
《南齊書·卷五十五·列傳第三十六》:崔懷慎,清河東武城人也。父邪利,魯郡太守,宋元嘉中,沒虜。懷慎與妻房氏篤愛,聞父陷沒,即日遣妻,布衣蔬食,如居喪禮。邪利後仕虜中書,戒懷慎不許如此,懷慎得書更號泣。懷慎從叔模為滎陽太守,亦同沒虜,模子雖居處改節,而不廢婚宦。大明中,懷慎宗人冀州刺史元孫北使,虜問之曰:「崔邪利、模併力屈歸命,二家子侄,出處不同,義將安在?」元孫曰:「王尊驅驥,王陽回車,欲令忠孝並弘,臣子兩節。」
《南史·卷七十三·列傳第六十三》:崔懷順,清河東武城人也。父邪利,魯郡太守,宋元嘉中為魏所獲。懷順與妻房氏篤愛,聞父見虜,即日遣妻,布衣蔬食,如居喪禮。歲時,北向流涕。邪利後仕魏,書戒懷順,不許如此。懷順得書更號泣。懷順從叔模為滎陽太守,亦入魏,模子雖居處改節,不廢婚宦。宋大明中,懷順宗人冀州刺史元孫北使魏,魏人問之曰:「崔邪利、模併力屈歸命,二家子侄出處不同。義將安在?」元孫曰:「王尊驅驥,王陽回車,欲令忠孝並弘,臣子兩遂。」
《魏書·卷六十六·列傳第五十四》: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也。父元孫,劉駿尚書郎。劉彧之僭立也,彧青州刺史沉文秀阻兵叛之。彧使元孫討文秀,為文秀所害。亮母房氏,攜亮依冀州刺史崔道固於歷城,道固即亮之叔祖也。及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內徒桑乾,為平齊民。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家貧,傭書自業。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崔亮,字敬儒,清河東武城人,魏中尉琰之後也。高祖瓊,為慕容垂車騎屬。曾祖輯,南徒青州,因仕宋為太山太守。祖修之,清河太守。父元孫,尚書郎。青州刺史沉文秀之叛,宋明帝使元孫討之,為文秀所害。
《宋書·卷八十八·列傳第四十八》:泰始二年八月,尋陽平定,太宗遣尚書度支郎崔元孫慰勞諸義軍,隨僧暠戰敗見殺,追贈寧朔將軍、冀州刺史。
《北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三十二》:亮母房攜亮依其叔祖冀州刺史道固於歷城,及慕容白曜平三齊,內徒桑乾為平齊人。時年十歲,常依季父幼孫。居貧,傭書自業。
《唐會要·卷八三·嫁娶》:四年十月十五日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選。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元孫。凡七姓十一家。不得自為婚姻。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八十四 貢舉七》: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陽盧,滎陽鄭,清河博陵二崔,趙郡隴西二李等七姓,其族望恥與諸姓為婚,乃禁其自相姻娶。於是不敢復行婚禮,密裝飾其女以送夫家。
《玉海·卷五十·唐姓氏錄》: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儀、盧潭、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姻。
《小學紺珠·卷七·七姓》: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唐高宗詔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先是後魏太和中定四海望族以寶等為冠)。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溫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
《實賓錄·卷三·七姓》: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婚。
《萬姓統譜——氏族博考·卷一一·族望》: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溫、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昏姻。
《天中記·卷一七·宗族》:七姓十家。高宗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范陽盧子遷、盧澤、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
《魏書·卷九十二·列傳列女第八十》:清河房愛親妻崔氏者,同郡崔元孫之女。
《北史·卷九十一·列傳第七十九》:清河房愛親妻崔氏者,同郡崔元孫之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