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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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比賽(英語:Perfect Game,日語:完全試合)是棒球比賽的術語之一,在美國職棒大聯盟1991年以後的規定是一場至少9局的球賽裏,所有打者皆不能安全上一壘[1]。簡單地說,不能夠有安打、四壞球、觸身球,以及任何其他的原因,包括失誤上壘、或者是因妨礙打擊或跑壘上壘等等。從定義來看,完全比賽也必須是無安打比賽,而在不採用突破僵局制的前提之下,也必須是完封。由於投手無法控制他的隊友會不會失誤,所以如果要投出完全比賽的話,背後必須也要有堅強的守備陣容來支持。然而完全比賽裏可能會有守備失誤也不會讓打者上壘,例如漏接一記界外高飛球等等。在修正過定義之後,有許多比賽變成不算是完全比賽。有些比賽是裁定提前結束;還有兩場是在延長賽裏才有人上一壘等等。
不能被任何人上壘這個部分基本上是各個職棒對完全比賽的共識,不過詳細定義上仍有小部分差異,比方說MLB承認由兩名以上投手合力完成的完全比賽,只要他們都沒有讓任何人上壘即可,雖然MLB至今所有的完全比賽都是由一個投手完成的;但日本職棒則要求完全比賽要由一個投手獨自解決掉所有的打者,也因此山井大介和岩瀨仁紀在2007日本大賽封王戰的精采表現並不被日本職棒承認。
完全比賽普遍被認為是投手表現的最極致,而且是棒球最難達到的成就之一。它是如此地罕見與困難,所以運氣和技巧同樣地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有許多偉大的投手在生涯裏從未投出過完全比賽,而一些名不見經傳的投手卻投出過(1933年明星賽開辦後,大聯盟投出完全比賽的投手之中,唐·拉森、達拉斯·布萊登、菲利普·昂伯三人生涯不曾進過任何一次明星賽)。在大聯盟過去超過140年的歷史裏,只出現過24場完全比賽;在19世紀裏出現的那兩場完全比賽,因為當時投手的投球距離只有45英尺,所以通常不包括在列表當中。簡單地說,大約每進行15,000場的大聯盟比賽,才會出現一場完全比賽,約同平均每7年才會出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