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壩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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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壩潰決屬於較為罕見的事件,然而一旦發生便會造成水壩所在之下游地區的重大破壞以及人員傷亡。根據國際人道主義法,水壩因其可能造成對上下游居住民眾以及環境有重大的影響,而被認定為「具有高度危險性的設施」。
1975年8月,中國河南省板橋水庫及其下游其餘水壩連帶的潰決事件是當今中國史上造成最多傷亡的水壩潰決事件。這起事件估計共造成24萬人罹難和一千一百萬人失去家園。2005年該事件被美國《探索頻道》評為世界歷史上最重大的人為技術災難第一名[1][2]。
201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州北方有座城鎮坎普斯-杜斯戈伊塔卡濟斯,當時其上游水壩開始發生潰決事件,但巴西政府未能強制撤離當地居民千餘人離開自己的家園。坐鎮撤離行動的官員們描述,當時的目的是在該地區遭到洪水淹沒前疏散居民,並表示當時幾乎是在與時間賽跑。自從該事件後,巴西政府正式確立了水壩潰決預警系統,以利於當水壩發生潰決事件前,能有效地疏散下游地區居住的民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