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聖統制
天主教会组织制度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天主教會聖統制(英語:Catholic Church Hierarchy)。在天主教會內,hierarchy一詞具有多種相關的用法。從字面上講,意為「神聖的秩序」(holy ordering),該詞被用於不同的情況中。比如有真理層次(Hierarchy of Truths)[1],意指對信仰的正式教義的莊重等級。天主教會具有等級制的本質,這被認為是天主(divine)機構的結構上的特色[2]。
在最早和最廣義的用法中,這個教會聖統制(ecclesial hierarchy)是指將所有天主子民分為三個級別:平信徒(laity)、會士(religious)及聖職人員(clergy)。最通常地,該詞指教會內部的聖職(ministry)等級,即主教、司鐸、執事等三級,這被認為是憑天主之力所建立的,因此對教會本身而言是本質的。在一些情況下,hierarchy一詞被用來單指訓導當局(Magisterium),即教會正式的訓導團體——主教們,而司鐸與執事則被排除在外。
此外,還存在一個不同機關和部的優先次序,這表明了教會內不同部和機關的優先權或「階層」(rank),當舉行禮儀(Liturgy)或其他典禮時,該種禮節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