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維基百科中的法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並不能視作專業意見。如需獲取法律相關的幫助或意見,請諮詢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從業人士。詳見法律聲明。原告(英語:plaintiff;或稱原告方、原告人),是一項法律術語,與被告之類的用語涵義相對。不同司法管轄區對於該術語有不同的詳細定義。 在普通法系中,原告人、申索人(英語:claimant)是指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率先向法院提起控告的一方[1]。而在大陸法系中,除民事訴訟程序或行政訴訟程序中最先提起訴訟的一方外[2],原告也可指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訴訟的公益代表人(通常為檢察官)或公益訴訟主體[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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