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蓀(1953年),男,生於中國北京[1]俞頌華之孫[2],198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公共知識分子、法律學者,前國務院辦公廳秘書[3][4]。1984至1994年從事立法工作,曾任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綜合秘書組組長、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任顧明秘書。參與《「七五」立法規劃》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後因「泄露國家機密罪」入獄三年。出獄在上海流浪維權上訪五年無果。[1]。2002至2012年,俞幫助各地約20來萬失地農民維權,人均討回安置補償款12000元,共計5億元。[3]

Quick Facts 俞梅蓀, 出生 ...
俞梅蓀
出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教育程度大學
母校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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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 1953年生於中國北京
  • 1984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
  • 1984年起在中南海國務院經濟法規研究中心、國務院法制局從事立法工作,歷任綜合秘書組副組長、組長,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七五立法」[5]規劃和一些重要法律法規的起草;
  • 1987年起,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研究部副主任、主任,《經濟法制》雜誌編輯部主任;
  • 1986年任《經濟法治系統工程研究》課題組長;
  • 1989年起擔任國務院辦公廳秘書,擔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顧明的秘書;
  • 1991年被評為經濟法學副研究員;
  • 1992年2月,中共「十四大」召開前夕,上海《文匯報》黨委書記兼總編輯張啟承和《文匯報》駐京辦主任王捷南向俞梅蓀求援,以利宣傳口徑,俞梅蓀讓他們看了《十四大徵求意見稿》,但王捷南竊取並盜印了俞梅蓀保管的中央文件。
  • 1994年1月,俞梅蓀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泄密罪逮捕。時任第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江平為俞梅蓀做無罪辯護。江平辯護指:「俞梅蓀在王捷南多次懇求下,為對黨報工作給予支持,將文件給王參閱。王安排他人與俞梅蓀談話,藉機躲開俞的視野,在另外房間將檔偷偷複印。」「俞主觀上不存在洩密的故意,未造成嚴重後果,不構成犯罪。」法庭不予採信,同年八月,判處俞梅蓀有期徒刑三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3]
  • 1997年,俞梅蓀刑滿回到上海,開始了長達十餘年的維權上訪歷程。
  • 2002至2012年,在顧明、江平、張思之的鼓勵下,俞幫助四川、河北、廣東、黑龍江、福建等地十來起,共20來萬失地農民維權。其中2005年為河北省桃林口水庫1992年的4萬失地農民,人均討回安置補償款12000元,共計5億元。[3]
  • 2006年,被中國政法大學聘為兼職研究員。
  • 2013年起,俞撰文回憶親歷鄧小平、胡耀邦、彭真、萬裏、習仲勳、喬石、張友漁、顧明、杜潤生、安志文、高尚全、吳敬璉等致力經濟法治建設的往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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