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類型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人格類型[1](英語:Personality type)是指個體的心理分類,又稱類型論(Type Theory)。與特質論(Trait theory)是不同,類型是指人們的人格在「質」不同,而特質則被解釋為「量」的差異。[2][3]。舉例來說,內向與外向人格在類型論來說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分類(內向=0,外向=100),但以特質論來說是以一個連續向度來表示(有些人內向=20,外向=70,也有些人內向=40,外向=30)。
人格類型[1](英語:Personality type)是指個體的心理分類,又稱類型論(Type Theory)。與特質論(Trait theory)是不同,類型是指人們的人格在「質」不同,而特質則被解釋為「量」的差異。[2][3]。舉例來說,內向與外向人格在類型論來說是一個截然不同的分類(內向=0,外向=100),但以特質論來說是以一個連續向度來表示(有些人內向=20,外向=70,也有些人內向=40,外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