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蘇里南關係雙邊關係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蘇里南關係(荷蘭語:Betrekkingen tussen Suriname en de Republiek China),是指中華民國與蘇里南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於1944-1950年有副領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蘇里南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大使館兼轄。[1]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蘇里南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蘇」字國家的外交關係,詳見中蘇關係 (消歧義)。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蘇里南 ...中華民國—蘇里南關係 中華民國 蘇里南 Close
中華民國—蘇里南關係(荷蘭語:Betrekkingen tussen Suriname en de Republiek China),是指中華民國與蘇里南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於1944-1950年有副領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蘇里南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大使館兼轄。[1] 提示:此條目頁的主題不是中國—蘇里南關係。 關於中華民國與「蘇」字國家的外交關係,詳見中蘇關係 (消歧義)。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 蘇里南 ...中華民國—蘇里南關係 中華民國 蘇里南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