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千里達及多巴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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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千里達及多巴哥關係(英語:Trinidad and Tobago–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多巴哥共和國(通稱千里達)之間的關係。於1943-1950年有領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千里達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大使館兼轄。[1]
中華民國—千里達及多巴哥關係(英語:Trinidad and Tobago–Republic of China relations),是指中華民國與千里達及多巴哥共和國(通稱千里達)之間的關係。於1943-1950年有領事級關係,其後兩國無官方外交關係,目前也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千里達的相關事務由中華民國駐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大使館兼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