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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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收購公司(英語:SPAC, 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又譯空白支票公司[1],是一種投資基金,允許公共股票市場投資者投資私募股權交易,特別是槓桿收購。SPAC是空殼公司或空白支票公司,它們沒有業務但是上市的目的是與SPAC首次公開募股(英語:IPO)的收益合併或收購公司。[2]
根據市場慣例,SPAC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85%至100%以信託方式持有,以便日後用於合併或收購。2017年美國的所有上市公司中,SPAC的數量占據了約20%。
SPAC必須在首次公開募股後12至24個月內簽署合併或收購意向書。否則,它將被迫解散並將信託中持有的資產歸還給公眾股東。但是,如果在18至21個月內簽署意向書,SPAC可在24個月內完成交易。今天,SPAC與24個月的有限終身租約合併,要求SPAC在其提供兩周年之前與合併或收購目標不成功時自動解散。
此外,收購目標必須具有公平的市場價值,相當於SPAC在收購時的淨資產的至少80%。之前的SPAC結構要求80%的SPAC公眾股東對股東進行正面投票,以便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