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藩置縣
日本明治政府推出的新政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廢藩置縣是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推出的新政,用以廢除傳統的大名制度,施行中央集權,設立新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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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德川幕府被推翻後,明治天皇為政,是為明治維新。新政府決定廢除封建制度,革新日本的政治制度。將軍不再執政,政權歸於天皇,超過三百個大名放棄領地,以往同時具備領地與一級行政區功能的「藩」俱廢,改以新設「縣」取代;新政府按照地理分布劃出超過三百個縣,建立中央集權導向的地方制度,雖然幕藩體制沒有被完全廢除,但在名義上已不再存在。
地界經過多年的變遷,在1871年,全日本有72個縣;在1888年,共有77個縣,一直到現在全國分為47個一級行政區:一都(東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縣,其下再設立市、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