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共和國主席
古巴國家元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古巴共和國主席(西班牙語:Presid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中文通稱古巴國家主席,是古巴的國家元首。自2019年公投通過新憲法後開始設立,取代之前國務委員會主席的職務。根據2019年通過的新憲法,古巴國家主席是獨立於國務委員會外的國家元首職務,任期為五年一屆,可以連任一次。[2]2019年7月13日,古巴第九屆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選舉法》,確定古巴將設立國家主席和政府總理的職位,國家主席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總理則由國家主席提名後,經全國人大表決任命。首任古巴共和國主席於2019年10月10日選舉產生,[3]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兼部長會議主席米格爾·迪亞斯-卡內爾當選古巴共和國主席。[4]
Quick Facts 古巴共和國主席, 尊稱 ...
古巴共和國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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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Cuba | |
尊稱 | 主席同志;閣下 |
地位 | 國家元首 |
直屬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國務委員會 |
官邸 | 古巴哈瓦那革命宮和其他多處地點[1] |
提名者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
任命者 | 全國人民政權代表大會 |
任期 | 5年,可連任一屆 |
設立法源 | 古巴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先前職位 | 古巴國務委員會主席 |
首任 | 托馬斯·埃斯特拉達·帕爾馬 |
設立 | 1902年5月20日 |
副職 | 古巴共和國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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