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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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國是指個人或群體對其所屬的國家(非政權)不忠誠,而違背效忠宣誓或通敵者則被稱作叛徒(traitor)或賣國賊。《法律詞典》(Oran's Dictionary of the Law)(1983年版)對叛國的定義是:「一個公民協助外國政府推翻或嚴重侵害他所屬的國家(並非國家政權),或慫恿外國對他所屬的國家宣戰。」站在本國執政者(尤屬長期執政的獨裁者)的立場上來看,叛國的同義詞是革命,因為革命幾乎會利用國內外一切可用勢力來從事推翻原政府政權的行為,叛國與革命的認定則由觀點立場的不同而有差異,進行革命的人通常會被原始政府視為叛國或密謀顛覆等,被捕後通常會以前述之罪名予以處決、監禁或是驅逐出境(有外國勢力介入者的可能性較大)。但是也有觀點認為二者可從受支持的普遍程度上來劃分。在一些專制政權,「叛國」經常被用作消弭改革派或異見分子的藉口,被指控叛國的人未必會受法院傳喚,由專業的法官根據客觀的案情證據為被告進行公平公正的審判程序。這些國家會將不同程度的異見人士定義為叛國罪人、「賣國賊」,而被政府秘密警察私下緝拿,或動用輿論壓力以達至政治迫害、滅除反對勢力等鞏固政權的效果。一般來說,一個被政府認為叛國[註 1]或已有明確叛國事實者大多會接受極為嚴厲的處罰例如死刑,不過近代至今開始愈來愈多國家實施民主制度和完全廢除死刑,對叛國罪處以極刑等嚴厲的處罰國家有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