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美國的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英語:),一般是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是美國最高級別的聯邦法院,為美國三權繼總統、國會後最為重要的一環。根據1789年《美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最高法院對所有聯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聯邦法律問題的訴訟案件具有最終(並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決定權的)上訴管轄權,以及對小範圍案件具有初審管轄權。在美國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國憲法》在內的聯邦法律的最終解釋者,但僅在具有管轄權的案件範圍內;例如最高法院並不享有判定政治問題的權力,關於政治問題的執法機關是行政機關,而不是司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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