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英語:StatuteLawRevisionAct 1867;30 & 31 Vict c 59)是英國國會的一項法令。 該法令旨在促進法規編正版(英语:Revised edition of the statutes)的準備工作。 截至2010年底,該法令在大不列顛仍部分生效。
of the Peace Act 1547;1 Edw 6 c 7)是英格蘭國會的一項法令。 該法令所有當時尚未廢除的部分由《1968年太平紳士法令》第8(2)條及附表5第II部廢除。 《200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英语:StatuteLawRevisionAct2007)》第2(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及3(1)
該法令在英國由《1978年司法院(北愛爾蘭)法令》(1978 c. 23)第122條及附表7廢除。 根據《2007年成文法編正法令(英语:StatuteLawRevisionAct2007)》第2條及附表1,愛爾蘭共和國保留該法令。 The Statutes: Second Revised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