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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banes–Oxley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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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薩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英語:
Sarbanes
-
Oxley
Act
),是美国国会根据安然有限公司及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來的公司和證券監管問題所立的監管法規,简称《SOX法案》《索克思法案》《塞班斯法案》或《沙賓法案》。 法案全稱《2002年上市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Public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源自美國2002年7月通過的沙賓法案(
Sarbanes
-
Oxley
Act
),該法案規定公開發行的公司,應設置由完全獨立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以強化公司內部的監控機制。審計委員會屬於董事會下設立的功能性委員會,藉由其專業與獨立的立場,協助董事會進行決策。
美國商會
Taxes, &
Sarbanes
-
Oxley
?. Business Week. 2005-01-17 [2014-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30). Montopoli, Brian. Obama Slams GOP For Opposing DISCLOSE
Act
Meant
美国的吹哨人保护
2016]. [失效連結] Associates, Addison-Hewitt. The
Sarbanes
-
Oxley
Act
. A Guide To The
Sarbanes
-
Oxley
Act
. [June 1,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3). 存档副本 (PDF)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
《外國公司問責法案》(英語: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
),是美國國會一項要求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聲明它們不是由任何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的法案。它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修訂案,以要求這些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披露妨礙上市公司會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