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貿易協議(英語: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法語:Accord de libre-échange nord-américainALÉNA,西班牙語:Tratado de Libre Comercio de América del NorteTLCAN)是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在1992年8月12日簽署了關於三國間全面貿易的協議。與歐盟性質不一樣,北美自由貿易協議不是凌駕於國家政府和國家法律上的一項協議。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於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並同時宣告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NAFTA)正式成立。北美自由貿易區擁有4.5億人口,國民生產總值約17.3兆美元,年貿易總額1.37兆美元,其經濟實力和市場規模都超過歐洲聯盟,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2018年9月30日,美國、墨西哥和加拿大就更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一致,新的貿易協定命名為「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議」(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 USMCA)[4],取代現有的貿易協定。[5]

Quick Facts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Accord de libre-échange nord-américain Tratado de Libre Comercio de América del Norte, 語言 ...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Accord de libre-échange nord-américain
Tratado de Libre Comercio de América del Nor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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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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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英語西班牙語法語
類型自由貿易區
成員 加拿大
 墨西哥
 美國
成立1994年1月1日 (1994-01-01)[1]
面積
• 總計
21,578,137平方公里
• 水域率
7.4%
人口
• 2016年估計
481,800,000
• 密度
22.3/平方公里
GDPPPP2016年估計
• 總計
$22.567兆[2]
• 人均
$46,839
GDP(國際匯率)2016年估計
• 總計
$21.144兆[2]
• 人均
$43,885
人類發展指數 0.888[3](2021年)
極高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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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貿易協定GDP(2012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 「世界經濟展望」數據庫(2013年10月)

建立

從20世紀80年代初起,歐洲經濟一體化的進程加快,日本對美、加市場也採取了咄咄逼人的進攻策略,美、加兩國在國際的經濟地位和競爭優勢相對減弱,這使雙方都意識到進一步加強雙邊經濟貿易關係的必要性。

1980年,雷根在競選美國總統時就提出一個包括美國加拿大墨西哥加勒比海諸國在內的「北美共同市場」的設想。加拿大1983年也提出了關於建立美加自由貿易區的設想。1985年,美、加兩國開始進行有關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

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貿易協定正式簽署,1989年1月1日,該協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貿易協定基礎上的衍生。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是一項國際協議,與條約非常類似。在美國法律中將之作為國會-行政協定。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第一條有明確規定,墨西哥加拿大美國根據關稅和貿易總協定的基本原則,正式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區。其成立宗旨是:取消貿易障礙,創造公平競爭的條件,增加投資機會,對知識產權提供適當保護,建立執行協定和解決爭端的有效程序,以及促進三邊性、地區性以及多邊性合作。三個會員國彼此必須遵守協定規定的原則和規則,如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來實現其宗旨,藉以消除貿易障礙。

在權利方面,自由貿易區內的國家,貨物可以互相流通並減免關稅,但對貿易區以外的國家,則仍然維持原關稅及障礙。

有關北美自由貿易區成立後對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經濟貿易的影響十分重要。

北美自由貿易區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立後,不但成為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至2000年,美國與墨西哥兩國進口貿易總額每年均呈顯著的成長,只有美國輸往加拿大的成長,在前四年呈大幅增加,自1998年開始呈遞減的趨勢,美國、墨西哥之間因北美自由貿易區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國受惠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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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自由貿易協議相關國家的三國國家元首見證下,1992年的簽署儀式

重新談判

美國總統特朗普自2017年上任以來曾多次批評北美自貿協定造成美國製造業崗位流失。北美自貿協定重啟談判,首輪談判於2017年8月正式啟動。2018年8月27日,美國與墨西哥就更新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達成初步原則性協議[6]

  • 在北美生產的汽車零部件比例達到75%,高於舊協議的62.5%。
  • 40-45%的汽車零部件由時薪至少為16美元的工人生產,旨在遏制車企將就業崗位轉向墨西哥。
  • 六年後(2026年)評估一次協議,並可根據評估結果將協議期限延長16年。

2018年9月30日,美國和加拿大宣布雙方就新協議達成共識[7]

  • 加拿大將向美國農民局部開放價值160億美元的加拿大農產品市場。
  • 如果美國將來向進口汽車徵收關稅,這些關稅將不會適用於加拿大和墨西哥製造的汽車。
  • 加拿大和墨西哥製造的汽車每年向美國免稅出口限額為260萬輛。
  • 每部在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製造的汽車中,最少要有40%的零件由這三個國家的不低於16美元時薪的工人生產[8]

影響

農業

從NAFTA最初的協商開始,農業就一直是具有爭議的議題,在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所簽署的任何自由貿易協定都引發類似的問題。農業是唯一未經三方共同磋商簽訂的部分,而是經由雙邊磋商共簽署了三個分別的協定。加拿大與美國的協定包含了農業產品的限制及關稅配額,主要是糖、乳製品、家禽類;墨西哥與美國的協定則准許分階段實施的貿易自由化。

美墨農業協定的整體效應是具有爭議的,墨西哥並未具備競爭化所需的基礎建設投資,諸如完整的鐵路、公路運輸系統,這使得該國的貧窮民眾陷於更困難的環境之中。不過,有認為造成農村貧窮的原因不能歸咎於NAFTA,事實上,墨西哥的農業出口從1994到2001年間每年平均增加了9.4個百分點,相對於此,進口僅增加了百分之6.9。[9]

墨西哥的玉米產量在NATFA實施之後雖然有所增加,但是,該國內部對於玉米需求程度超出了可以供應的範圍,使得進口變得迫切,遠超過墨西哥最初所協商的農業配額。[10] Zahniser與Coyle指出,墨西哥的玉米價格,受到國際價格的影響,呈現戲劇化的降低,然而,由於時任總統比森特·福克斯·克薩達的補貼政策,彌補實質所得的損失,使得玉米的產量自2000年以來仍然維持穩定的局面。[11]

一個刊載於美國農業經濟學期刊的研究指出,NAFTA使得美國對於加拿大、墨西哥的農業出口增加,即使大部分的增加是發生在批准的十年之後,這項研究的重點是在於逐漸實施協定的效應[12]

爭議

美國於2000年時對於美國玉米農民的補貼達到101億美元,多達墨西哥政府當年農業預算的10倍。[13] 不過,也有研究認為NAFTA並非造成玉米農窮困的原因,指出這種情形早在簽訂NAFTA的十年前就已存在,反而玉米的產量於於1994年NAFTA生效後有所增加,並且,美國補貼政策是否對墨西哥玉米價格造成可得計算的影響也不明確,儘管多數認為美國取消農業補貼政策是有利於墨西哥農民,但這將對墨西哥農民的經濟和生產構成衝擊。[14]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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