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中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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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紹興五年榜眼,授何寧軍節度推官,官起居郎。後官國子司業。紹興二十九年四月,黃中慶賀金主完顏亮生辰歸國,稱金國重修汴梁,是為了遷都以便軍事威脅南宋,南宋應加強戰備。宰相沈該和湯思退認為形勢並非如此,湯思退更與黃中發生言語衝突。[2]累官兵部尚書,端明殿大學士。岳飛遇害,黃中問秦檜:「岳飛何罪?」流落在外二十餘年。紹興二十五年,秦檜死,召回,任秘書省校書郎兼實錄院檢討官。封江夏郡開國公。卒贈太師,諡簡肅,朱熹為之作墓志銘。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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