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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現暴雨或預測將有暴雨時,由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警告信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香港暴雨警告信號是香港出現暴雨或預測將有暴雨時,由香港天文台發出的警告信號。此警告系統獨立於其他氣象警告,可以與其他警告同時生效(例如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強烈季候風信號、雷暴警告、山泥傾瀉警告及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但由於暴雨下不會出現結霜,因此此警告不會與霜凍警告同時生效。與火災危險警告、寒冷天氣警告或酷熱天氣警告同時生效時的機會甚微,因為非風季和雨季時節(天氣乾燥、寒冷)或酷熱天氣時甚少出現暴雨。暴雨警告信號將透過香港各電台及電視台廣播,其中電視螢光幕會在節目播出期間出現顏色雨雲標誌。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目的是及早提醒市民香港將會下大雨,可能造成嚴重混亂,並確保各緊急服務機構及部門都已經準備就緒,隨時處理因暴雨可能造成的緊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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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暴雨成因大多為低壓槽,據天文台統計,在1998年更改暴雨警告系統後至2023年間發出的27個黑色暴雨警告當中,其中十四次的成因均為低壓槽[1],其次是熱帶氣旋,共有九次,兩次受西南季候風影響,高空擾動及活躍偏南與偏東氣流在珠江口匯聚各佔一次,同時,高空擾動所造成的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為有紀錄以來最短的一個[2]。
為教育市民在惡劣天氣下的應變方法,天文台早在1967年4月設立暴雨及雷暴警告信號,其中暴雨警告信號表示過去一小時已經錄得50毫米的雨量[3]。不過該信號只供政府部門內部使用,以提高政府部門對自然災害的預防能力,而不作公開發佈。
1992年5月8日早上,受徘徊於華南的低壓槽影響,香港出現暴雨,天文台錄得由早上6時至7時的一小時內降雨量達109.9毫米,打破當時紀錄(該紀錄已先後在2006年7月16日、2008年6月7日及2023年9月7日被打破)[4],市面在沒有停工停課安排下出現嚴重混亂。事件後不久天文台建立新一套暴雨警告系統,取代1967年起使用的舊警告,最初分綠色、黃色、紅色及黑色四個級別。第一階段的綠色及黃色暴雨警告具有預報成份,但與舊警告一樣,只會向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機構發出;而第二階段的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則根據香港境內實際錄得的雨量而發出,向市民公開發佈。其中首三個級別的顏色是源自交通燈的綠、黃、紅三色組合,當中黃色燈號實際上呈橙黃色,英文以amber表示,因此黃色暴雨警告的英文名稱亦對應採用Amber[5],與黃色火災危險警告採用Yellow有所不同。
1997年6月4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響,天文台在早上7時05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7]。由於紅雨警告在學生上學途中發出,而當時的教育署亦並無宣佈停課,情況頗為混亂。1998年3月,天文台接納申訴專員公署就暴雨下上課安排的調查報告的建議[8],開始向市民公開發佈黃色暴雨警告信號,綠色暴雨警告信號同時被刪除,以及將黑色暴雨警告的定義修訂至現行制度。修改後三個級別的暴雨警告信號均具有預報成份,並一直沿用至今。
由1999年起,天文台盡可能會在廣泛地區下大雨之前,在「每小時溫度濕度報告」指出未來一段時間香港廣泛地區可能會受大雨影響。2011年起透過「特別天氣提示」顯示,而天文台微博及Twitter則顯示為「大雨預報」。當暴雨警告信號發出後,相關提示便會取消。
由2024年起,天文台加強有關惡劣天氣(包括暴雨)信息發放。若有需要,會在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另外發出特別天氣提示,提及將會更改信號之時間,或改發更高信號之可能性[9]。此外,當香港部份地區錄得一小時雨量遠超70毫米,即雨勢發展至大暴雨或特大暴雨程度時,亦會另外發出特別天氣提示提醒受影響地區的市民需高度戒備[10]。
雖然現行暴雨警告系統中包括了預報成份,天文台亦爭取在上班上課時間大雨出現前一兩小時發出黃雨警告,並在雨量達到指定水平前發出紅雨及黑雨警告[11],但暴雨警告信號的預警時間一般極短,2006年、2010年、2014至2015年、2020年更發生所有級別的暴雨警告信號在1小時內全部發出之情況(當中2006年更兩度出現)。由於雷雨區的強度變化急劇和難以預計,很多時候雨勢在信號發出後即減弱,令外界普遍感覺天文台預報暴雨能力不高。
發出暴雨警告信號多次引起爭議,亦與信號與停工停課安排掛鈎有關。近年不少市民會在暴雨情況下,直接致電香港天文台表達對發出信號安排的不滿[12]。不少市民甚至僱主不明白暴雨影響時間一般遠比熱帶氣旋吹襲為短,誤以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應變措施與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生效時的措施相同,以為在發出信號後即時下班回家,未有依照當局呼籲留在安全地方暫避,結果導致更多不便及混亂。現任天文台助理台長的徐傑志曾於2013年在網誌提到:當雨勢稍為減弱,但天氣仍然持續不穩定時,已生效的暴雨警告不一定會隨之改變,以免信號經常「又上又落、又落又上」,造成更多的混亂[13]。
另一方面,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準則亦被質疑著重市區、輕視新界(特別紅色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14],即雨勢集中在港島及九龍且預計或已經達指定雨量時,便會發出相應警告;但當雨勢集中在新界時則不會發出相應警告,甚至不發出暴雨警告信號,若新界北部雨勢較大則發出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15]。天文台則指是參考全港雨量站數據,作為發出暴雨警告信號的參考基礎。而雨量站的分佈密度因地區而異,佈局考慮了不同因素,在水浸風險、山泥傾瀉風險、人口密度較高的區域,雨量站會較密。若果大雨在雨量站較密的地方出現,錄得高雨量的站數自然較多,發出暴雨警告的機會亦會增加[16]。而據渠務署、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政府統計處數據,近年嚴重水浸個案、山泥傾瀉地點及人口分佈均以九龍及港島較為密集,因此該區雨量站密度亦較高,錄得高雨量的站數機率相對較多,因此大雨影響該區時發出暴雨警告的機會相應增加。加上香港各區雨量差異大,天文台發出暴雨警告信號期間會與市民感受到的情況不符,亦引起市民不滿。有意見認為應推出分區暴雨警告,而天文台認為不可行分區警告,因為暴雨發展與移動有時相當迅速,短時間內可以有很大變化,需不斷更新瞬息萬變的警告,對跨區活動的市民會造成信息混亂[17]。而天文台亦因應不同地區的雨量差異,加強分區雨量資訊,先後推出「局部地區大雨提示」、「大雨及雷暴區域資訊網頁」及「定點大雨資訊通知」。
2016年4月13日早上香港受暴雨影響,天文台在早上6時半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惟市民根據當日的降雨情況,認為天文台應發出更高暴雨信號。但根據天文台當日雨量紀錄,大部份地區一小時雨量只有50毫米以下;早上6時45分至7時45分期間,只有元朗、屯門及大埔錄得超過50毫米雨量;而7時45分至8時45分期間,亦只有離島和南區錄得超過50毫米雨量。天文台解釋當時的雨量未達到發出更高暴雨警告信號的標準,而期間雷雨帶移動速度快且逐漸減弱,加上影響範圍不廣泛,故天文台根據準則只維持黃色暴雨警告信號[14]。但天文台事後亦因應不因地區的雨量差異,在同年7月28日起推出「局部地區大雨報告」服務[18]。當香港個別地區錄得每小時雨量達到或超過70毫米,有可能引致嚴重水浸並構成危險,但如當時雨勢未擴展至香港廣泛地區並達至須要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指標時,天文台會發出局部地區大雨報告並透過「特別天氣提示」顯示,列出受影響分區及已錄得的雨量,提醒市民有關地區可能已經因大雨而引致水浸,以作出相應的防禦措施。由於新界北部已有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提醒該區(包括北區及元朗區東部)市民大雨可能引發之水浸風險,因此「局部地區大雨報告」只適用於香港其他地區。
隨後天文台在2021年5月14日推出「局部地區大雨提示」,以取代「局部地區大雨報告」,並會參考錄得雨量以及臨近預報系統的雨量預報發出[19]。而該提示適用於全香港地區;惟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生效時只適用於新界北部以外的香港其他地區,即與之前「局部地區大雨報告」適用範圍一致。
另一方面局部地區大雨提示可能會與黃色暴雨警告信號同時發出,但當天文台預計大雨有機會擴展至廣泛地區並達至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指標時,則會發出有關暴雨警告信號,並取消局部地區大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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