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凡(1975年8月3日—)[1]為一名台灣律師,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曾為時代力量黨員。長期投入冤獄平反工作,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生平
2019年4月3日,陳雨凡宣布投入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代表時代力量參選臺北市第七選舉區區域立法委員。[3]2019年9月27日,陳與民主進步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整合民調後自行宣布退選,並支持許選立委;時代力量黨內有人要求開除陳黨籍,陳雨凡表示,會作出退選決定、原先參選的最大動力和原則,都完全一致沒有改變,就是「團結台灣、合力抗中」,時代力量不願為「抗中保台」共同努力,她已經「徹底心寒」[4],10月4日陳宣布退黨[5]。
2022年10月11日又回法律扶助基金會擔任專職律師。
爭議
2024年11月1日,陳彥翔縱火案二審於高等法院進行言詞辯論,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出林俊宏、陳雨凡、陳志寧律師替陳彥翔辯護。陳志寧指陳彥翔是因為點燃的衛生紙「太燙」才扔掉,鑄成大錯,非有意殺人。陳雨凡主張,除非被告在犯罪前自首、或逃無可逃,否則就應該減刑。死者家屬陳彥翔大嫂的母親林雪紅對著陳雨凡怒斥「不要再傷害我們了!可以這樣昧著良心嗎?會有報應的」。[7]
2024年12月11日,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陳彥翔無期徒刑,林雪紅再點名法扶律師陳雨凡,陳女在法庭上說陳彥翔有自首、沒有浪費社會資源,她批「法扶用納稅人的錢請了3位大律師免費替陳彥翔打官司、顛倒黑白」,不是在浪費社會資源嗎?她諷刺地說,如果廢死律師拿出這種精神去對付殺人犯,台灣的犯罪率應該不會那麼高,但律師團卻用這種手段來對付被害人、傷痛欲絕的家屬。[8]
著作
出版日期 | 作者 | 書名 | 出版社 | 頁數 |
2006年 | 郭吉仁、林永頌、陳為祥、蔡碧仲、鄭文龍、郭怡青、陳雨凡、蔡孟勳 | 《考察英國法律扶助制度報告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共105頁 |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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