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斌華(1972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人。中國共產黨黨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記者。2023年11月起擔任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宣傳局局長、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局局長、新聞發言人、一級巡視員[1]。
生平
陳斌華畢業於廈門大學中文系,1993年成為新華社記者,主要從事兩岸關係新聞採訪[2],曾是中國大陸首批駐台灣記者,2001年至2015年間數十次到台灣駐點採訪[3]。他以記者身份親歷過澳門主權移交、2005年連胡會、2015年馬習會等事件。2002年至2005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學研究生課程班(在職研究生)。2016年4月,陳斌華離開新華社轉到中共中央台辦工作[4],後來出任中共中央台辦經濟局副局長[5]。2023年6月1日,出任中共中央台辦宣傳局副局長兼新聞局副局長[1]。9月13日,陳斌華首度主持中共中央台辦發布會。11月10日升任中共中央台辦宣傳局局長兼新聞局局長。[6]
2024年5月20日,陳斌華回應新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5·20」講話,表示台海形式複雜嚴峻,根源在於民進黨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拒不承認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勾連外部勢力不斷進行謀「獨」挑釁。他認爲,要和平不要戰爭、要發展不要衰退、要交流不要分離、要合作不要對抗,是島內的主流民意。[7]
2024年6月21日,中共中央台辦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官員召開聯合發布會,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共22條,自即日起實施。陳斌華指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依法懲罰「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合情合理合法。陳斌華稱,《意見》從標題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懲治措施只針對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以及他們實施的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8]
著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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