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梵語:Abhidharmakośabhāṣya、藏語:ཆོས་མངོན་པ་མཛོད།),簡稱《俱舍論》,佛教的論書,由印度世親所著。本論是世親的代表作之一,對說一切有部學說進行整理與改造,被推崇者稱為是佛法知識的寶庫、學習佛法的必讀之書[1]。
| 此條目 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20年4月26日) |
| 此條目需要 精通或熟悉大乘佛教的編者參與及協助編輯。 (2020年4月26日) |
「阿毘達摩俱舍」爲音譯;「阿毘達摩」初次譯作「阿毘曇」,簡稱「毘曇」。「毘」字亦有異體字「毗」的用例。
其中,「阿毘」(abhi)意譯爲「對」;「達摩」(dharma)含義為「法」,阿毘達摩合起來義爲對法、勝法、無比法、大法;「俱舍」(kośa)漢譯為「藏」,故阿毘達摩俱舍的漢譯爲「對法藏」;而梵文名的bhāṣya或śāstra者,「論」也,故《阿毘達摩俱舍論》全名譯成漢文就是《對法藏論》[2]。
《俱舍論》曾二次譯為漢文:
- 陳真諦的『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 唐玄奘的『阿毘達磨俱舍論』。
《俱舍論》中關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界六道、生死流轉及還滅等方面的知識所說最為詳細,《發智論》、《六足論》、《大毘婆沙論》等內容亦無不攝盡,因此被譽為「聰明論」、「慧毒門」(如身少破,著少毒藥,片刻毒滿全身。此論亦爾)。
印順法師認為,《俱舍論》是出入於有部阿毘達磨與經部之間,成為一折中的學派。有部的論師眾賢曾造《順正理論》來破《俱舍論》,對其中經部論師的觀點一 一反駁。
相傳阿毘達磨論是舍利弗尊者聽佛所說的筆記,教導如何修持禪定,目前大藏經中記錄世親菩薩造的阿毘達磨俱舍論是三藏法師玄奘大師奉詔翻譯的,它以《雜心論》作為體例範本。先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學說總結,攝為八品,再以經量部的觀點,來對它進行討論。對於修學禪定來說,是必讀書。《界品》和《根品》從總體上建立有漏、無漏法,屬於總說四諦的性質。《世間品》、《業品》、《隨眠品》這三品講述苦、集二諦,即有漏的生死流轉因果。《世間品》講苦諦的內容,《業品》和《隨眠品》講集諦的內容。世是苦果,業是苦因,煩惱是苦緣。《賢聖品》、《智品》、《定品》這三品講述滅、道二諦,即無漏的生死還滅因果。《賢聖品》講滅諦的內容,《智品》和《定品》講道諦的內容。賢聖是無漏果,智是無漏因,定是無漏緣。
傳說世親造《俱舍論》破毘婆沙義,遍通部派佛教十八部義,不信大乘。後其兄無著恐其造論破壞大乘,勸其改宗大乘佛教。在無著逝世後,世親廣造大乘論,解釋諸大乘經,宗瑜伽行唯識學派[3]。
《俱舍論》由真諦譯成漢文,在中國流傳。受此影響,成立了俱舍宗,是漢傳十三宗之一,被稱為「小乘有宗」。此論傳至西藏後,諸大德也十分重視,尤其格魯派將之列為必學的五部大論之一。在藏傳佛教正規學制中,《俱舍論》是專攻四年的課程,畢業後方可考取顯教格西學位,以難度大而著稱。
據傳統說法,世親造《俱舍論》是為了詮釋《大毘婆沙論》。在日本俱舍宗的研究中,開始認為《俱舍論》的範本是《雜阿毘曇心論》而不是《大毘婆沙論》。至木村泰賢時,比較《俱舍論》與《雜阿毘曇心論》的內容,考證認為《俱舍論》是以《雜阿毘曇心論》為範本,進一步發展而成。如印順等人的研究,也認為《俱舍論》並不是全然肯定《大毘婆沙論》,而是參考經量部的說法與《雜阿毘曇心論》的架構後,對說一切有部的學說進行的重新改造。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阿毘達磨俱舍論】:梵名Abhidharma-kośa-śāstra 。略稱俱舍論。意譯對法藏論、聰明論。乃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大毘婆沙論之綱要書。西元四五〇年世親菩薩(梵Vasubandhu )所著。漢譯本有二,一為陳天嘉四年(563),真諦所譯之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對之,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所譯之三十卷,歷來為法相宗之基本教本,則稱新俱舍。兩本均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本論在印度、西藏、中國、日本均廣受研究,優良之注釋書亦多。要理解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之基礎,則俱舍論之價值甚大。世親雖一面以說一切有部教學為標準,然亦以批判態度介紹經量部與大眾部等學說,以『理長為宗』之立場造俱舍論。又大乘經典及大乘論書以有部教學為基礎,或為破斥有部而作的占多數。故此一以批判態度將繁雜之有部教學整理而成之俱舍論,乃廣受大小乘學者之珍視。本論之教理多采自大毘婆沙論,又本論之體系與教理之整理方法,傳說曾受法救所造雜阿毘曇心論之影響。
本書基本反映當時流行於迦濕彌羅之有部關於世界、人生及修行之主要學說,並吸收經量部之許多觀點。內容由界、根、世間、業、隨眠、賢聖、智、定等八品構成,另又附錄破我品,則成九品。其中:(一)界品與(二)根品,說明現實世界(物質與精神界)成立之要素『法』,並說明有為、無為、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緣等名相。(三)世間品,說明地獄乃至天界之生物世界(有情世界)與物理世界(器世界),並介紹印度之宇宙觀及地理說,此外,更解說十二緣起,說明輪迴之相狀,此即業感緣起論。(四)業品,說明輪迴之原因,並細分業之種類。(五)隨眠品,敘述煩惱,將其分類為六大煩惱、十隨眠、八十八使、百八煩惱,並介紹過去、未來、現在等三世實有論,而加以破斥。世間、隨眠、業等三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於(六)賢聖品,則將悟入之階位分為凡夫位之三賢、四善根,聖者位之四雙八輩,又說明悟入之觀法即四諦十六現觀。(七)智品,則是說明世俗智、法智、類智等十智為獲得開悟之智慧,並說明十八不共法。(八)定品,除說明產生聖智基礎之禪定外,復說明四禪、四無色定、三解脫門、四無量心等其他禪定。(九)破我品,則是站在無我之立場,以破斥犢子部之非即非離蘊我及勝論之我等,即明示無我之道理。
如上所說,本論將廣博繁雜之毘婆沙教理技巧地整理為八品,體系嚴整,論旨明徹,冠於諸論,為有部教學之綱要書。蓋古來諸師論及本論之宗,或謂屬於有部,或為二十部中之理長為宗,或為經部之別宗,或謂稟承依有部,意許取理長等諸異說。
在我國,俱舍論譯出後即取代前此之毘曇宗。日本於奈良時代傳入俱舍論而成立俱舍宗之一派,且以俱舍論為基礎之研學傳統延續至現代。在印度以及西藏佛教亦盛行研究此論。梵本已於西藏發現,然僅刊行偈頌( V.V. Gokhale: The Text of theAbhidharmakos/aka^rika^ of Vasubandhu, 1946),俱舍本論則在印度巴特那(Patna )出版(P. Pradhan:Abhidharmakos/a-bha^s!ya of Vasubandhu, 1967)。偈頌與俱舍論均有西藏譯本,即:Chos-mn%on-pah!imdsod-kyi tshig leh!ur byas-pa( Abhidharmakos/a-ka^rika^,北京版 115, pp. 115~127 與 Chos-mn%on-pah!i mdsod- kyi bs/ad-pa(Abhidharmakos/a-bha^s!ya,北京版 115, pp. 127~283)。
據傳在印度曾有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滿增(梵Pu^rn!avardhana )、寂天(梵S/amathadeva )等之注釋,現存者唯稱友所作。又有U. Wogihara: Sphut!a^rtha^ Abhidharmakos/avya^khya^, 1~7(Tokyo, 1932~1936),此釋本亦有西藏譯本,頗受重視。即:Chos-mn%on-pah!i mdsod-kyi h!grel-bs/ad(Abhidharmakos!a- t!i^ka^,北京版 116,pp. 43~117),西藏譯除此外猶保存有滿增、寂天、陳那等之注釋。
漢譯有安慧俱舍論實義疏之殘本五卷,敦煌本有此書(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真諦注舊俱舍之疏十六卷、義疏五十三卷等已逸失。注釋玄奘之譯著,有普光之俱舍論記三十卷及法寶之俱舍論疏三十卷,向來被視為研究俱舍論之指南書。圓輝之俱舍論頌疏三十卷亦受珍視,此疏省略爭論部分,簡明地解釋有部之教理,故容易理解。近年日人旭雅撰冠導俱舍論一書亦常被利用;法宣着俱舍論講義十卷,對初學者極有助益。我國有演培之俱舍論頌講記一書。[大唐西域記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九、開元釋教錄卷七、卷八、阿毘達磨論の研究(木村泰賢)、小乘佛教思想論(木村泰賢着,演培譯)、俱舍論講義(舟橋一哉)、俱舍論の教義及び其發達(舟橋一哉)、俱舍論の原典解明(山口益、舟橋一哉)、 Th. Stcherbatsky: The central conception ofBuddhism and the meaning ofthe word「Dharma」 , London, 1923; O. Rosenberg: Die Problemeder buddhistischen Philosophie,Heidelberg, 1924 ]
《中國百科全書》【俱舍論】:(書名)阿毘達磨俱舍論之略稱。世親作。唐玄奘譯。三十卷。阿毘為對。達磨為法,俱舍為藏。六足發智婆沙等薩婆多部之諸論,名為對法論藏。有攝持與所依之二義,第一義為此論攝持包含彼對法論中之勝義,故名此論曰對法藏。即對法之二字,屬於彼本論,藏之一字,屬於此論。第二義為彼本論乃此論之所依,故名為藏。即三字共為彼本論之名也。然則此論乃全以彼論為所依而造者。故亦全取彼之名為此論之名。在六釋中,全取他名之有財釋也。俱舍論一曰:『攝彼勝義依彼故,此立對法俱舍名。』正理論一曰:『藏或所依,猶如刀藏。』書中舉說有漏無漏之諸法。最末之一卷說無我。俱舍宗所依之論也。各家之注述如下:俱舍論法宗原一卷,唐普光撰。俱舍論頌疏序記一卷,唐法盈修。俱舍論頌疏義鈔六卷,唐慧暉述。俱舍論記三十卷,唐普光述。俱舍論疏三十卷,唐法寶撰,缺卷十二。俱舍論頌釋疏二十九卷,唐圓暉述。俱舍論頌疏記二十九卷,唐遁麟述。俱舍論頌疏卷三十,某補作。
《婆藪槃豆法師傳》:「天親知其雖破不能壞俱舍義。不復將彼面共論決。法師云我今已老隨汝意所為我昔造論破毘婆沙義。亦不將汝面共論決。汝今造論何須呼我有智之人。自當知其是非。法師既遍通十八部義。妙解小乘執小乘。為是不信大乘。謂摩訶衍非佛所說。阿僧伽法師既見此弟聰明過人識解深廣該通內外。恐其造論破壞大乘……。阿僧伽法師殂歿後。天親方造大乘論。解釋諸大乘經。華嚴、涅槃、法華、般若、維摩、勝鬘等。諸大乘經論悉是法師所造。又造唯識論。釋攝大乘三寶性甘露門等諸大乘論。凡是法師所造,文義精妙。有見聞者靡不信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