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鶚(1509年—1567年),字應薦,號𠙶峰,直隸桐城(今安徽樅陽)阮家享堂人,祖籍京畿道京城(今陝西西安)。[1]明朝政治人物。
Quick Facts 阮鶚, 籍貫 ...
阮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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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福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籍貫 | 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今安徽樅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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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裔 | 漢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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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應薦,號𠙶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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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二十四日 直隸桐城縣阮家享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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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隆慶元年(1567年)十二月初七日 直隸桐城縣阮家享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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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張氏,繼娶程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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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曾祖父阮永誠、祖父阮暹、父親阮廷瓚 母吳氏、生母童氏 阮自侖、阮自恆、阮自華(子) 阮以鼎,阮以巽、阮以孚(孫) 阮大鋮、阮大錡(曾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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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廷瓚次子。[2]年輕時好陽明心學。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二甲第十六名進士。[3][4]吏部觀政,次年授南京刑部主事,三載奏最,二十七年三月改河南道監察御史,巡視光祿寺。二十八年巡視倉場兼理河道,明年巡按順天,不久改任京畿提學御史。三十二年外任浙江提學副使。嘉靖三十四年倭寇逼近杭州時,有官員不許鄉民入杭州城避難,鶚持劍開城門放他們入城,許多人得以保全性命。阮鶚在對付倭寇決策上與胡宗憲發生分歧,阮鶚主剿,胡宗憲主撫。嘉靖三十五年,阮鶚在桐鄉被倭寇圍困,為倭寇威勢所壓倒,轉而主和。[5]三十五年升廣西右參政,未任,以台省舉薦,三月擢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軍務兼巡撫浙江,十一月以平定海寇徐海,加升右副都御史。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正月阮鶚改任福建巡撫。寇犯福州時,阮鶚以綾羅綢緞、金花和庫銀數萬兩等賄賂敵方撤退,又送倭寇巨艦六艘,使其滿載而去。[6]阮鶚被御史宋儀望等彈劾,結果被逮交刑部治罪[7]。阮鶚被逮過浙江時,士民感戴其功德,自發到岳武穆祠為阮鶚禱告。入獄僅六日,罷黜為民。[8][9]回鄉後,以講學自娛。隆慶元年(1567年)卒,年五十九。[10]
曾祖阮永誠。祖父阮暹。父阮廷瓚,人稱愛雲翁,曾任壽官,贈承德郎南京刑部主事。母吳氏;生母童氏。永感下。兄阮鵬,監生[11]
有子阮自侖、阮自恆、阮自華。[12]
阮大鋮是阮鶚曾孫。《明史》對阮鶚的評價,與阮鶚本人墓志銘中的記載實相去甚遠。《明史》撰稿人既然阮大鋮列入《奸臣傳》,對阮大鋮的先祖可能亦夸其過非。
《萬姓統譜》載:「廷瓚,字邦器,桐城人。早失怙恃,既長,痛 親不存,事兄猶父,委曲承順,家政一以為主。兄無友 於恩,數窘辱之,廷瓚怡然不以介念。嘗以千金之產 讓之,略無難色。後兄疾,親侍湯藥,至廢餐寢。既卒,哀 祭盡禮,不以久懈。鄉人咸以悌弟稱之。」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李春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𠙶峰阮公墓志銘〉記:「公冒重圍入桐鄉。方賊之圍城浹旬也,多方攻擊,而公亦隨機應之……城中危甚,即睢陽之急不是過也。賊又持總督紅牌抵城下議和,人心搖惑,非公抗議固守,鮮不敗者……時趙尚書文華出視師,與總督胡共持和議,乃公獨銳然決戰。會言官上疏罪議和者,詔下,專命公剿平。公得報,益自罄竭,命奇兵四伏,正兵突擊,賊遂大敗四竄,巨魁陳東、麻葉、辛五郎皆就擒……檄諸道分兵四圍,夜渡濠薄賊柵,火其巢。自寅至下酉,力戰俘獲甚眾,徐海始就滅……上賜金綺者五,進秩者一,方鄉用公而忌者愈忿,謀奪公柄,移公專鎮閩……於古源、陽崎、長樂港、閩安鎮凡十餘戰,計任事不過數月,捷書飛奏,上大加獎異。奈何忌之者力謀傾公,乃指摘公糜費儲晌,肆為萋菲,風聞論列,遂被逮至京。」沈德符《野獲編·督撫·阮中丞被圍》:「胡(胡宗憲)幸其敗,不發援兵。阮悸甚,偃臥不能復出,諸將吏謂旦夕不守矣。有說胡倘失事法當幷坐者,始遣驍銳來援。」
《福建通志》卷267〈外紀‧明〉載,「倭自(福寧)寧德航海逼(福州)省城,四郊被焚,火照城中,死者枕藉,南臺及洪塘民居悉為灰燼。先是用侍郎趙文華言,特設福建巡撫,令浙江巡撫阮鶚移置福建,時倭已在福寧,鶚閒道白鶴嶺入(福州)長樂,乘夜抵省(城),比倭至,賄以羅綺、金花及銀數萬,又遣巨艦,俾載以走,不能措一籌。」
《明世宗實錄卷之四百五十七》:嘉靖三十七年三月,提督福建軍務右副都御史阮鶚有罪,詔錦衣衛遣官校逮系來京,問昨歲倭犯福州洪塘南台等處,鶚不能制,則取布政司庫銀數萬兩及改機r數百疋,金花千枝,牙轎數乘,輅之並遣,以新造巨舟六艘俾載而去。鶚狡誕貪縱,原無應變略,初以講學要取虛譽,既督學浙江,諂奉趙文華、胡宗憲,文華遂奉設福建提督,以鶚為之。鶚在閩不措一籌而極意以自豊殖,諸所摉索加派,動以千萬計,其揮頓如泥沙,所至惟帟盤盂卒,以綺繡金寶為飭。所部卒及所挾浙生林念皆怙勢作威虐,掊克姦淫,甚為閩人所苦,而鶚歲時納厚賂嚴世蕃所,以為根盤計焉。至是御史宋儀望於條陳疏中發其奸,給事中劉佑繼而劾奏之,且指言其十罪。 上覽疏大怒,遂命械治之。嘉靖三十七年六月,提督福建軍務右副都御史阮鶚被逮至京,法司讞上其獄,詔黜為民。初給事中劉佑數十罪, 上命錦衣衛發戍械送至京拷問,鶚至陰使人厚遺大學士嚴嵩,嵩為之請於刑部尚書鄭曉,曉不能堅執,乃奏鶚功多且無顯過,獨擅增兵餉,失百姓心,故怨謗從之而起,宜薄其罪。 上怒稍解,於是罷鶚為民。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5):阮鶚者,桐城人,官浙江提學副使。時倭薄杭州,鄉民避難入城者,有司拒不許入。鶚手劍開門納之,全活甚眾。以附文華、宗憲得超擢右僉都御史,代宗憲巡撫浙江。又以文華言,特設福建巡撫,即以命鶚。初在浙不主撫,自桐鄉被圍,懼甚。寇犯福州,賂以羅綺、金花及庫銀數萬,又遺巨艦六艘,俾載以走。不能措一籌,而斂括民財動千萬計,帷帟盤盂率以錦綺金銀為之。御史宋儀望等交章劾,逮下刑部。嚴嵩為屬法司,僅黜為民。所侵餉數,浮於宗憲,追還之官。
《明神宗實錄》卷512:「萬曆四十一年九月,丁巳,復故巡撫福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阮鶚原職,並與祭葬。鶚直隸桐城縣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南京刑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提督北直隸學政,升浙江提學、廣東參政,三十五年,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理福建,以平倭賜敕獎賚,升右副都御史,三十七年,被逮為民,隆慶元年,恩詔冠帶閒住,至是以子自華請,遂復原職。鶚之宦浙也,始掌文衡,隨秉節鉞,當其開門全活數萬人,功已卓矣,既而戰仙居,戰乍浦,所謂間關行陣勇壯敢戰非耶,及其撫閩,則以無兵無食之時,而為加餉加賦之舉,事固有濟,謗亦隨之,大抵以勞則在浙可錄,以議則在閩可原,要以疆場之事,非所繩於常格之內也。比三品未考滿,例與祭一壇,給半葬。」
李春芳〈右僉都御史𠙶峰阮公鶚墓誌銘〉云:「大司徒馬公森、大司馬霍公冀合疏行兩省巡按覆報,公之心事行且昭雪,乃以十二月七日歿於正寢,享年僅五十九。」(《國朝獻徵錄》卷63)
- 張朝瑞,《皇明貢舉考》
- 魯小俊、江俊偉,《貢舉志五種(上)》,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
- 朱保炯、謝沛霖,《 明清進士題名錄索引》,文海出版社,1981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龔延明,《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寧波出版社,2016
- 陳繼儒,《𠙶峰阮中丞別傳》,《陳眉公先生全集》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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