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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高等学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長沙學院是位於湖南省長沙市瀏陽河畔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學校。2004年5月經教育部批准,在長沙大學(專科)基礎上改建升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實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長沙市為主管理的體制。
長沙學院位於中部歷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長沙市瀏陽河畔,眺巍巍嶽麓,依洪山古寺。
校區占地1970餘畝,校舍建築面積約43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約2.56億元,藏書157.9萬冊。現有全日制本科生15700餘人。[2]
學校現有教職工1190餘人,其中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110餘人,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300餘人,具有博士學位教師400餘人。[2]
學校先後獲得長沙市文明單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學校、湖南省黨建工作先進高校、湖南省文明單位、湖南省園林式單位稱號。[3]
長沙學院創建於1970年,源頭可追溯至1970年11月的長沙市革委會師訓班、1978年7月的長沙基礎大學、1983年5月的長沙大學。2004年由原長沙大學(專科)升格為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
1970年11月,長沙市教育局為解決普及中小學教育所急需的師資,從市屬十所中學選拔高中畢業學生進行短期培訓,最初定名為長沙市革命委員會教師培訓班(簡稱師訓班)。第一期師訓班設在長沙縣長橋即長沙市一中分校(現為長沙縣一中),共選拔530名學生,分為政治、數學、軍體、音樂、外語六個專業,進行了近三個月培訓,於1971年2月結業分配到全市中小學各校,補充教師隊伍。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校址設在長沙清水塘長沙市一中原初中部(現為長沙市一中教工生活小區)。
1972年9月,長沙市革委會決定將師訓班遷到本市南門外省糧食幹校(現為湖南經濟貿易職業學院),同時,正式定名為長沙市師範學校。1974年1月,由於省糧幹校急需用房,市革委會決定將市郊雨花亭銀行幹校(現為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雨花校區)部分校舍撥給長沙市師範學校,與市委黨校一同搬出省糧幹校舊址。
1974年8月3日,市革委會《關於更改長沙市師範學校校名和增辦市二十五中的批覆》決定,因省教育廳決定恢復長沙師範學校,長沙市舉辦的長沙市師範學校改名為長沙市湘江師範學校,校址定在南郊雨花亭原銀行幹校校址。
1975年2月7日,市革委會決定長沙市湘江師範學校由雨花亭遷往長沙縣高塘嶺市二十五中校址,即原長沙市四中分校校址(現屬望城縣)。
1978年,中央批准恢復望城縣,因湘師遷高塘嶺所住的校舍,原是望城縣縣委所在地,湘師面臨再次搬遷。1978年3月,湘江師範臨時搬到坪塘市十五中學分校(現為長沙市嶽麓實驗中學)過渡。1981年4月25日,省教育廳同意確定湘江師範學校於市北郊洪山廟辦學。
1981年11月,湘江師範學校搬到長沙市北郊洪山廟新校址,至此,結束了學校歷時十年搬遷七次的歷史。1988年11月3日,長沙市編制委員會同意湘江師範下設特殊教育師範部,面向省內各地區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作為特殊教育教師培養。
1994年8月,省人民政府決定將長沙市湘江師範學校併入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湘江師範併入職業技術師專後,特殊教育師範部轉至瀏陽師範舉辦。
1978年7月,長沙市決定開辦湘江師範大專班,首批面向長沙地區招收物理、化學、英語師範生,學校借用長沙市少年之家(現為長沙市少年宮)作為臨時校址。
1979年1月11日,根據長沙市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長沙基礎大學籌建處。籌建辦設在湘江師範大專班的臨時校址內。1979年2月7日,湖南省革命委員會批准建立湖南省長沙基礎大學,由長沙市領導。學校首批招收電子、機械類專業學生。
1980年4月1日,經湖南省革命委員會批准長沙基礎大學新校址建於長沙市北郊洪山廟,徵用土地78畝。1981年底,長沙基礎大學新校舍建成。學校地址定為長沙市洪山廟21號。
湘江師範大專班與長沙基礎大學辦學初期系兩塊校名,一套班子管理學校。主要招收走讀學生,學生在租用的長沙市內幾所小學教室上課。1980年開始增設工業與民用建築、企業管理專業,1983年增設中文教育和數學教育等專業。
1982年初,湘江師範大專班與長沙基礎大學職工和學生遷入洪山廟新校址,3月1日學生開始在新校址上課。1983年,學校首建學生宿舍,從此結束了長沙基礎大學學生走讀的狀況。
1986年8月,為適應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協商確定並報請國家教委批准,將長沙基礎大學更名為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學校更名後仍屬專科層次,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學制三年。普通師範專業與工科專業並存,以普通師範專業為主,主要面向長沙地區招生分配。辦學經費是湖南省按學生人數撥給,長沙市負責基本建設費、設施配套費和通用設施費。
1987年3月,長沙基礎大學經國家教委更名為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1994年8月,長沙市湘江師範併入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1996年4月,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與長沙大學合併。
1983年5月4日,長沙大學創辦。長沙大學為湖南省第一所職業大學,是由教育部接受世界銀行貸款,在全國首批建立的17所短期職業大學之一。學校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委備案,依靠地方投資,由長沙市人民政府舉辦。定址北區熙寧街39號(原長沙市第九中學校址)。
學校設有人文、外語、財經、藝術設計工程,機電工程等5個系,中文秘書、工業與民用建築、紡織、計算機應用等15個專業。學校在省內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聘請教授、講師、工程師等兼職教師授課。各專業面向長沙市、郊招生並實行走讀。主要從參加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達到大專錄取分數的考生中擇優錄取,學制3年。學生每期交納少量學費,書籍、伙食、醫療、住宿、交通等費用自理。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學校獎學金。學生畢業後國家承認其大專學歷,學校向用人單位推薦,經用人單位同意接收,由省教委統一派遣,享受大專畢業生待遇。
1983年9月18日,長沙大學正式開學。1993年5月4日,長沙大學舉行建校十周年慶典。1995年6月13日,長沙市人民政府呈請湖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將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成建制併入長沙大學。
1996年4月23日國家教委在全國高等教育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的基礎上,將長沙職業技術師範專科學校併入長沙大學,組成新的長沙大學。學校實行長沙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教育委員會雙重領導,以長沙市人民政府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新長沙大學本部校址定洪山廟21號,原長沙大學熙寧街校址為南院。
1996年9月25日,合併後的長沙大學舉行掛牌慶典。2000年4月10日,省教育委員會批覆同意長沙大學當年與湖南師範大學合作舉辦「專本溝通」教育,首批共有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個專業。至2007年最後一屆專本溝通學生畢業,共培養四屆專本溝通學生1500餘名。
2002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致函國家教育部要求將長沙大學改版升格為本科學校。2002年和2003年,市政府先後兩次劃撥學校用地1624畝,學校占地面積達到2130畝。2004年5月19日,教育部同意在長沙大學(專科)基礎上建立長沙學院。學校實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長沙市為主管理的體制。2004年9月,首批8個本科專業本科生1008人入校。2005年,學校開始面向全國招生。
2022年,長沙市教育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強省會戰略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其中提到推動長沙學院重新更名為長沙大學,提升高等教育辦學層次和高層次人才培養規模。[5]
學校現有16個教學系(院、部),35個本科專業,基本形成了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工學為主體,文學、管理學為兩翼,理、工、文、管、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另有繼續教育學院、鄉村振興研究院、環境與能源光催化協同創新中心、圖書館、網絡與現代教育技術中心、《長沙大學學報》編輯部、附屬中學等。
學校現有洪山校區(校本部)和南校區兩個校區,總占地面積二千多畝,其中校本部占地約1998畝。洪山校區(校本部)主要負責普通高等教育學生教學和生活,位於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洪山路98號。南校區為繼續教育學院所在,位於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湘雅路熙寧街69號。
學校先後與美國阿肯色州立大學等34所國外大學和教育機構簽訂合作交流協議,實施學生互派等形式的合作教育。學校與湖南大學開展全面戰略合作,與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瀏陽生物產業基地等國家級園區開展產學研戰略合作,與三一重工、中聯重科等企業開展專業共建、合作辦班。[2]
校友會2023中國大學排名中,長沙學院位列全國第317名,全國綜合類大學排名第92名,湖南省大學排名第14名。[6] 2023年軟科中國大學排名中,長沙大學位列全國第328名,湖南省大學第15名。[7]
2005年5月,時任長沙大學政法系副教授夏湘遠《「自然之德」抑或「人為之德」——休謨正義論的德性解讀》發表在《長沙大學學報》上,涉嫌抄襲武漢大學哲學學院2004屆碩士畢業生楊偉清的碩士畢業論文《休謨正義理論研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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