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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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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生活津貼(簡稱長生津)是香港政府向65歲或以上,且有經濟需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的津貼[1]:215[2]:63-64。此項津貼計劃於2013年4月開始發放,津貼金額則追溯至2012年12月。政府預料會有40萬長者獲得資助,涉及每年額外62億港元公帑開支。另外,在2020年1月1日起推出廣東及福建計劃,方便分別長期居住在廣東省及福建省的合資格香港長者,亦可受惠於相等於香港的福利。
歷史
2012年2月,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唐英年在候選政綱當中承諾若當選,那麼便會推行長者生活津貼,建議向65歲或以上,且資產低於18萬港元的長者每月派放3,000元。另一候選人梁振英則在次月於政綱提出特惠高齡津貼計劃,建議每月派放2,200元,同樣需經入息和資產審查。兩者的方案都建議長者生活津貼的領取門檻設定為當時高額高齡津貼的入息和資產限額[2]:55、303。梁振英在成為行政長官後,於7月16日的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提出以長者生活津貼的名義設立他在政綱提出的特惠高齡津貼計劃[3][2]:303。
2012年10月,再度在施政報告中提出該建議。當中表示符合入息及資產限制人士,每月可以獲得2,200港元津貼。最快可以於2013年3月發放津貼,預料有40萬名長者受惠;計劃涉及每年約62億港元開支,若果不設資產審查,每年開支最高可以達到136億港元[4]。社會民主連線和人民力量為回應民間對政府不願推行全民退休保障,只實行需經資產及收入審查長生津的批評,而在香港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拉布,提交了300多項修訂[2]:304。「長者生活津貼」熱線同時在10月開始運作[5]。
12月7日,政府表示因為計劃延期,故向財務委員會提交新的文件,當中內容沒有提及為長生津申請撥款,而只提及申請為長者生活津貼增加人手。上述修訂令財委會主席宣布社會民主連線和人民力量針對舊文件提出的所有修訂作廢[2]:304[6]。修改後議案經數名議員發言後便進入表決環節,最終獲通過。這一表決變相令長生津獲得通過[6]。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黃洪在2015年形容該次拉布為香港「歷史上最長」[7]。社會福利署在12月期間為此一修訂增僱人手[8][9]。
2013年2月25日,社會福利署率先向29萬名正在領取高齡津貼及通過入息資產申報的長者發出自動過戶通知書。如果長者仍然合符入息資產限額,則毋須回覆及申請,長者可以自動於同年4月5日開始領取長者生活津貼[10][11]。此外,獲得社會福利署一次過過戶追溯至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高齡津貼差額,即合共6,640港元[12]。2月27日,香港政府在財政預算案中表示該一計劃需額外83億元的撥款[13]。2013年4月,香港政府推行長者生活律貼[1]:215。社署在3月25日開始第二階段申請,向於70歲後領取高齡津貼者、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65歲以上者、在第一階段沒收信的人士發出「黃色通知書」,通知他們若要領取長生津,則需提交申請書[14]。4月2日開始,社署開展第三階段申請。符合資格的長者若於12月31日前申請,可領取2012年12月1日起的所有津貼款項[15]。5日,開始向獲發自動過戶通知書的長者發放津貼[16]。2017年5月,它把長生津的資產上限調高[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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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長者生活津貼對象為香港65歲或以上的永久性居民長者,申領人需要簡單入息及資產申報,申請資格與當時的65歲至69歲普通高齡津貼相同。申請人必須符合以個人/夫婦為單位的入息及資產規定。[17]現時領取高齡津貼(包括廣東及福建計劃)的70歲或以上長者即使超出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及資產上限,仍然可以繼續領取每月HK$1,515的高齡津貼。
此外,在海外居住的香港人只要合乎申領資格,亦可以委託親友或一些機構(例如長者安居協會),遙距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定期發放至海外港人在當地的銀行戶口。
入息及資產限額
(由2022年2月1日至8月31日生效)
(由2021年2月1日至8月31日生效)
(由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個案覆檢
涉嫌騙取案例
覆檢機制
從2015年開始,社會福利署定期核實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繼續領取津貼的資格。以六年為一個覆檢周期,所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必須在每個覆檢周期內接受一次「全面覆檢」及一次「郵遞覆檢」。如受惠人拒絕接受覆檢,社署便會考慮停止向受惠人發放長者生活津貼。如受惠人的入息及/或資產超過限額,社署會停止向受惠人發放長者生活津貼。惟直到目前為止,仍未有任何受惠人未能通過資產或入息審查被停止發放長者生活津貼,只要不涉及嚴重隱瞞,香港政府會從寬處理受惠人超過入息或資產限額的申請。[21]
迴響
2012年10月,政府公布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細節,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出,長者生活津貼不同於高齡津貼。其設立為加強支援(1)香港65歲或以上,兼(2)自身有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22]香港特區政府強調,長者生活津貼計劃目的不為「敬老」,而是「扶貧」[23]。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的葉兆輝在《香港貧窮問題真相》中形容長者生活津貼對扶貧有很大作用,但亦表示香港長遠應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1]:215。《大公報》的社論亦認同它「對清貧老人來說就是看得見、摸得着的最大實惠」[24]。工黨張超雄認為最立竿見影的扶貧措施就是讓貧窮老人以個人身份申領綜援[25]。2017年,歐陽達初和黃和平在《未完成的香港社會保障:批判的導論》一著中指出長者生活津貼只覆蓋了長者每月開支的三分之二[2]:306。
社會民主連線成員梁國雄批評長生津只惠及部分長者,並指責議案在通過時立法會秘書處沒有把他原初提出的修訂交還,令他不能針對新議案提出修訂。工黨成員張超雄亦批評政府在通過議案上的做法為「開創壞先例」。財務委員會主席張宇人則認為梁國雄的指控「不實」,並表示自己已詢問議員還有沒有發言及跟從議事程序辦事[26]。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則表示雖然民主黨不支持政府需讓70歲以上者也要經審查後才能拿取長生津的方案,但對拉布也持反對態度,故決定跟從議事程序[27]。行政長官梁振英對在立法會上為阻攔長生津通過而拉布的議員持反對態度[28]。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認為政府交給該會審議的時間太短,只有兩星期的審議時間,而且事前「缺乏諮詢」[29]。廠商會立法會議員林大輝認為梁振英政府即使在提出長生津後表示會聆聽意見,但事實上已對原初方案有既定立場,沒有讓步空間[30]。
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及社聯業務總監蔡海偉認為長者生活津貼應只具過渡性質,最終應推行全民退休保障[31][32]。民主黨南區區議員區諾軒亦批評擁有大量財政儲備的政府只願推行長生津,而非全民退休保障[33]。工聯會在議案通過後進一步建議實施70歲或以上的長者免審查,及建立更完善的退休保障制度[34]。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同樣認為長者生活津貼所有開支由政府單方承擔,隨著人口老化加劇,開支會越滾越大,因此並不能代替多方供款的全民退休保障作為解決人口老化問題的方案[35]。同屬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的講座教授周永新在2012年表示該津貼由於給予有需要的長者更多援助,故有設有資產及人息審查的做法「可理解」[31]。葉兆輝認為,要求設立沒有資產及收入審查的長生津的建議會令不需要補助的人也收到津貼,造成資源浪費。而且考慮到香港長遠納稅人口及老年人口會分別下降和上升,故此把長生津的獲取條件設定得寬鬆會令未來納稅人口的負擔加重[1]:182-183。2013年,自由黨立法會紡織及製衣界議員鍾國斌表示,自由黨的立場是把資產審查標準設定為50萬元[36]。
歐陽達初和黃和平寫道,長生津長遠領取人數難以預測,因其取決於長者的資產及收入,故此可能出現開支大增的風險。他們亦批評資產限額與入息限額(225,000元)之間「不成比例」,表示5%年利率的年金計劃需約125萬元資產才等值於7,580元入息。最後亦寫道,此一政策事實上產生讓長者決定轉移資產到子女身上,以符合領取資格的漏洞。因此,即使政府長遠預計長生津的領取人數會隨強積金體系發展而下降,但難以估計未來有多少人會利用這一漏洞獲益[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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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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