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日本都道府縣知事列表都道府縣知事為日本各都道府縣的首長(地方自治法第147条),負責管理以及執行該都道府縣內的各種行政事務(地方自治法第148条)。凡是年滿30歲的日本國民即擁有被選為都道府縣知事的權利(地方自治法第19条第2項)。一任為4年,任期從選舉之日起計算,但在前任任期結束前進行的選舉則需要等到任期屆滿或辭職的
都道府縣都道府縣(日语:都道府県/とどうふけん to-dō-fu-ken、英語:prefecture(s))是日本的一級行政區:都(日语:都)、道、府、縣的合稱,又稱為廣域型地方公共團體(広域的地方公共団体/こういきてきちほうこうきょうだんたい kōiki-deki chihō kōkyō
日本都道府縣道都道府縣道(日语:都道府県道/とどうふけんどう Todōfukendō)構成日本各地域的幹線道路網,是道路的一種。路線由各都道府縣區域内的都道府縣知事與該都道府縣議會議決而製定(道路法第7條)。但是通過政令指定都市或其他都府縣區域時則必須通過協議等手續。由「都」(東京都)認定的稱為都道
奈良縣警察奈良县警察(日语:奈良県警察/ならけんけいさつ Nara ken keisatsu */?)是日本當局根据警察法(日语:警察法)第36条在奈良县设立的日本警察組織。奈良县警察的執法範圍為日本奈良县。奈良縣公安委員會根據警察法(日语:警察法)第38条負責管理奈良县警察。都道府縣知事(日语:都道府県知事
都道府縣徽都道府縣徽(日语:都道府県章〔都道府縣章〕/とどうふけんしょう Todōfukenshō)是日本各都道府縣的象徵性徽章。作為當地的象徵之一,都道府縣徽的設計會反映當地的風土、人文、歷史等特征,包括地名、地圖輪廓、地區特產等。 目前,除石川縣以外,其他46個都道府縣均已制定其徽章。其中有39個都道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