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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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信或稱鏈信是一種含有引誘收信者複製訊息再傳予其他人的訊息。連環信可說是一種迷因[1]連環信通常使用的策略包括煽情內容、層壓式推銷、甚至恐嚇收信人若不依從信中內容就會帶來厄運、疾病甚至死亡。

歷史與發展

連環信的歷史至少可追溯到中世紀,當時有Himmelsbriefe(天堂信)。

據說電子連環信的出現,原本是為阻礙互聯網的發展。在互聯網連接緩慢、需要時間下載文字檔案的地方,與連環信就可以減低收信者的下載速度。

連環信隨時間而演化,一般而言它們說服收信者能力日漸進步。[2] 收信人對連環信的修改,或意外下不完整的複製都可能導致說服力上升。

電子郵件及互聯網的發展,令連環信日益普遍,而且散佈速度比以純粹實質的郵件傳播更快。RFC 1855基於網絡禮儀明確反對連環信,部份電子郵件供應者在服務條款中禁止發放連環信。隨着手機的出現又有了「連環短信」。「連環短信」的內容一般比較簡短。

範例

「金字塔計劃」的連鎖信範例

  1. 相傳起源於1935年,從一封名為「送你一點錢」(Send-a-Dime)開始,而後進化為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2. 俗稱「送錢信」(money chain letters),此類的連鎖信,在於誘騙你送錢給名單上的第一個人。
  3. 寄信者會偽稱他真的收到錢。以誘騙更多人加入這個遊戲。
  4. 要求你將名單上第一個人的資料移去,再加上你自己的姓名與收錢的方式(地址或銀行帳號)。
  5. 這類的連鎖信,在各地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情況嚴重者將被依「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詛咒貼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在一些互聯網社群出現了連環信的互聯網版本,社交網路服務網站Facebook也常有人留言。此類連環信一般稱之為詛咒貼臺灣常稱其為「詛咒文」。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迄今仍沒有發現這類帖子的商業動機[來源請求]

形式

詛咒貼的形式相較連環信更單一。其開頭一般為一則恐怖小故事,在結尾處威脅看到該貼的人若不轉發幾條就會有噩運降臨。[3]也有一些詛咒貼亦會引誘讀者轉發之後就會萬事如意。一些轉發的人還會在複製內容後加上「我也是被逼無奈」的字樣。

範例

因果相反型

惡劣結果型

影響

隨着連環信的發展,其影響也越來越大。現在書面形式的連環信較為少見,更多的是以詛咒貼的形式通過網絡傳播,因此詛咒貼的影響也超過了連環信。據統計,中國有近三成的民眾會輕信謠言。這就使得往往一則詛咒貼的個數會成倍增長。[3]

應對方法和涉嫌違法

無論是詛咒貼還是連環信,此類謠言都沒有任何的科學依據,實質是一種恐嚇行為。多數人轉發往往出於人性本能的恐懼心理,而謠言作者正是利用了這一弱點。所以遇見連環信和詛咒貼大可不必理會,迄今並沒有發現任何人因為不轉發連環信而使得詛咒靈驗。

可以向貼文者以《刑法》第305條提告或備案[4]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散發此類信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該條第2項提到「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屬刑事違法行為。此外,對於情節輕的沒有達到刑事處罰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參考資料

相關書籍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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