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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祖烈生於福建省永定縣湖雷鄉石城坑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3歲去上海、揚州當學徒、店員。1928年10月回家鄉參加革命併入黨。1929年5月紅四軍解放永定縣後,任永定縣蘇維埃政府財政委員、創辦信用合作社,發行鈔票,創辦了中央蘇區最早的農民金融機構永定縣農民銀行。1930年7月參與籌建閩西工農銀行,任營業科科長兼總務科科長、秘書。1932年參與籌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任福建分行行長兼福建金庫主任兼任中華商業總公司經理。參加反圍剿戰爭,隨紅軍長征,長征的第四天因突患惡性痢疾被迫留在了贛南(粵贛邊)與陳毅、項英在一起堅持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任贛南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和贛南軍區供給部長。1936年在清剿中被俘。1937年國共合作後獲釋返回永定縣家鄉。抗日戰爭爆發後奉命從福建永定縣到八路軍南京辦事處,擔任《新華日報》籌備處會計。上海淪陷後,押車運載物資到西安八路軍辦事處。旋即調任八路軍武漢辦事處任經理科科長,負責籌集、採購、管理、轉運軍餉物資。1938年底,隨武辦撤至重慶,任八路軍重慶辦事處經理科科長,兼管南方局領導下的各省地下機構及《新華日報》社等單位的經費支出。1941年初皖南事變後,隨葉劍英撤退回延安,擔任新成立的中央書記處特別會計科長,負責管理中共中央的特別經費,協調使用全國各地方黨組織的經費,並負責籌措中共「七大」所需物資等準備工作,直接受任弼時領導;為了工作方便兼任陝甘寧邊區政府貿易局副局長。1945年,兼任中央辦公廳行政處副處長等職[1]。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1946年隨葉劍英飛赴北平,任北平軍調部中共方面的辦公室經理組組長、行政處處長、交通處處長,負責籌措軍費,為此採取辦法是從北平採購黃金,搭乘美軍飛機運至上海換成美元,再空運回北京兌換黃金,賺取兩地間懸殊的差價利潤。1947年1月馬歇爾調處失敗,軍調部解散,賴祖烈乘飛機撤回延安。1947年3月胡宗南攻陷延安,賴祖烈奉命押送物資和中央檔案文件撤職山西省臨縣的中共中央後方委員會駐地,任中央後委辦公室主任。1948年中共中央進駐西柏坡,賴祖烈任中央工委副秘書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主任兼周恩來財政秘書、政務院參事、政務院專家招待事務管理局局長等。1958年至1960年9月,汪東興調任江西省副省長,賴祖烈任中央警衛局局長,並把警衛局機構改稱為中南海管理局。[2]。汪東興調回北京後,賴祖烈提出自己是管財務的,對警衛業務不熟悉,還是由汪東興當局長。1966年5月,不再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特別會計室主任,下放江西省整整10年。1978年以後,他當選為第五屆、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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