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姓名,一般可分為賜姓、賜名,或皆有之,如賜降將姓名,又或是賜號。主要是東亞文化圈中君主對臣下的獎勵行為。
在中國,從西漢高祖起[註 1],歷代君主賜姓名屢見不鮮。與賜姓名相對的懲罰,即「去其姓、改惡姓」,如楊玄感被改姓為梟氏、王皇后被改姓為蟒氏。
在中國
獲得賜名者通常是大臣、皇親,以及皇帝的配偶——皇后、妃嬪。官員之子亦可能因父親的關係得到君主賜名。明初重臣徐達四子皆是由明太祖賜名[1]。
皇親之中,皇子、皇女被賜名是常見現象。早夭的皇子、皇女被追封、賜名亦是常例,如明代[註 2]。皇后、妃嬪由於同姓不婚的習俗,通常不會賜國姓,而是賜以其他姓氏[註 3]。亦有妃嬪、皇女(公主)被賜別號的事例[註 4]。
大臣所賜姓氏以君主所姓的「國姓」最為常見。如南北朝的北魏君主為拓拔氏鮮卑人,因此賜漢臣鮮卑姓氏。到唐朝時,皇帝通常賜李姓給非漢族的大臣,同時賜姓且賜名者亦有,如沙陀將領朱邪赤心,賜姓名為李國昌。亦有賜他姓者,如明朝宦官馬三寶因在「燕京鄭村壩」(今北京朝陽區東壩地區)立下戰功,故賜名為「鄭和」。亦有僅賜名者,如明朝的胡廣與胡德盛被賜名為胡靖,姚道衍被賜名為姚廣孝等。
在日本
日本皇族,並無姓氏;而皇族公子王孫因為各種原因被取消皇籍,被稱為「臣籍降下」(現行日本憲法施行後則稱為「皇籍離脫」),此時便會賜予一個姓氏。平安時代,皇族人數太多,皇宮財政甚窘;天皇唯有將血緣疏遠或者較不受寵的皇室子弟賜姓並降為臣民,讓他們自力更生,以維繫宮內財政。這些成為臣民的公子王孫多半成為武士,如平氏與源氏。
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後,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1947年,因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指示,伏見宮、閑院宮、山階宮、北白川宮、梨本宮、久邇宮、賀陽宮、東伏見宮、朝香宮、東久邇宮、竹田宮等宗室子弟皆被賜姓,脫離皇族降為平民,以宮名為新的苗字(即姓氏);比如伏見宮第26代當主伏見宮博明王脫離皇室後賜姓「伏見」,稱作「伏見博明」。明治維新後,內親王、女王在下嫁平民後也會脫離皇族(臣籍降嫁)而改姓為其丈夫的姓氏,比如最近一位是2021年秋篠宮文仁親王的長女小室真子(賜姓前被稱為真子內親王),但注意這嚴格來說並不算賜姓,而是根據日本民法夫妻必須同姓的規則而做的改姓。
參見
備註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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