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ve ads
英國國會法令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1年定期國會法》(英語:Fixed-term Parliament Act 2011),即《定期國會法》(Fixed-term Parliament Act,簡稱FTPA)[1],是英國下議院於2011年所制定規範本身解散、選舉日及屆期之法律。
以往英國憲政慣例,當首相提請解散國會時,英王有三種情形下可以拒絕:
此因1950年英國大選後,最大黨工黨在下議院席次47.7%、未過半數,避免少數政府為取得執政多數而短期內解散國會造成動盪,時任國王喬治六世私人秘書艾倫·拉塞爾斯爵士化名「耆老」(Senex)投書《泰晤士報》表達英王方面觀點,人稱「拉塞爾斯原則」。
然而《2011年定期國會法》規定國會於選舉前17個工作日解散[註 1],形同英國君主失去解散國會權力。儘管如此,2015年大選、2017年改選,時任首相的戴維·卡梅倫、文翠珊仍覲見王提請解散國會[註 2]。相對地,首相也失去動用皇家特權解散國會提前改選(snap election)的權力;但如果下議院以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票同意,該法允許解散國會提前大選(early general election)[註 2]。過去在西敏制中,首相可以獨自決定是否解散國會,以及何時做;宣布解散之前,並不需要國會的同意。
另外,《2011年定期國會法》不僅將國會屆期、選舉日固定法制化,還導入類似建設性不信任投票設計。
約翰遜執政初期,保守黨由於補選落敗而失去議會多數,為了尋求解決脫歐僵局,約翰遜多次想解散國會大選但受製法案的高門檻(工黨反對),於是繞過本法直接提出一個簡單多數就能通過的提前大選法案《2019年提前國會大選法令》,得到了自由民主黨及蘇格蘭民族黨的支持,有足夠票數通過,工黨眼見解散已成定局,最後同意支持提前大選的法案。在選舉期間,保守黨以廢止本法作為政綱之一,最後保守黨勝出大選。
2020年12月1日,保守黨政府宣佈進行立法程序,廢止英國定期國會法,以回到以前由首相決定解散的新法案取代,新法案於2021年5月首讀,2022年3月24日經女皇御准通過生效,稱為《2022年解散和召集議會法案》 (Dissolution and Calling of Parliament Act 2022)。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