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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策会社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日語:台湾拓殖株式会社,舊字體:臺灣拓殖株式會社 英語:THE TAIWAN DEVELOPMENT CO., LTD.),簡稱臺拓[1],是大日本帝國時代以推進台灣工業化和開發華南、南洋為目的而設立的半官半民之國策會社(特種公司),與株式會社臺灣銀行、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並列日治時期臺灣的三大國策會社[1]。
昭和11年(1936年)11月25日,根據《臺灣拓殖株式會社法》(昭和11年法律第43號),由台灣總督府與日本民間、臺灣官方資本[3]共同出資設立臺拓,最初社址位於臺北車站前的北門町8番地,並在12月5日開始營運[4];1937年8月,臺灣拓殖遷至帝國生命會社台北支店的同棟建築內。臺拓設立目標將台灣建設為日本南進政策的據點,並在臺灣島內外展開各種不同的事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也支援軍需工業。
臺拓的產業遍及台灣以及東南亞,初期以圍墾、開墾等農林事業為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核心業務為生產戰爭相關物資(棉花、奎寧、橡膠、稀土礦產等)提供日本使用,在臺灣的開發業務著重於東部開拓,其投資規模為日治時期臺灣東部地區開發的重要推手。
臺拓總社設在台北市榮町,設立初期資本額為3千萬日圓,之後逐步增資多角化經營並成為擁有眾多子公司的大企業。臺拓總社內部設有各業務部門等,並在各地設有多處支店、出張所和事務所,如下所列:
1945年日本投降後,臺拓被盟軍駐日總司令部(GHQ)指定為第20家閉鎖機關後第一梯次被關閉解散[1]。臺拓在臺灣的全部資產被中華民國政府接收,1945年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農林處監理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委員會」辦理接收相關事宜[5],1946年3月改組為「臺灣省拓殖株式會社接收委員會」[6] ,除主任委員及委員外,該委員會職員主要為臺拓會社留臺之日籍職員、臺籍職員及長官公署各相關業務局處人員調用[7]。1946年7月接收委員會結束後,土地事業歸省地政局接管,社有地配合公地放領由佃農繼承,事業地於1947年2月1日[來源請求]由臺灣土地銀行代管[4];山林事業歸省林務局接管,並成立林產管理委員會,由該會第一組承接;礦業事業歸省工礦處接管,南方事業依業務由省工礦處及省財政處接管[8];並另設「臺灣省拓殖株式會社接收委員會清理處」於1946年7月10成立[9],辦理原接收委員會未了事宜,置主任1名為首長,下設秘書組、總務組、審查組及清理組,並於陸續將臺拓各項財產及人員移交相關單位後,於1947年裁撤[10][11]。
昭和19年(1944年)12月當時狀態,排列依設立時間順序,( )內是總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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