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即是指通過自省以實現良知[1],是明朝大儒王陽明創立的心學的核心思想之一。「致良知」學說對後世儒家漢字文化圈都有深遠影響。「致良知」是中國儒、釋、道三家思想融合的產物[2]

流源

「良知」一詞,出自孟子的著作《孟子·盡心上》: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慮而知者 ,其良知也。

而儒家經典《大學》也有「致知在格物」的語句。

陽明學

「致良知」的定義

王陽明認為,「良知」是心的本體,認為「至善者,心之本體」。而「心」與「良知」的關係在王陽明《傳習錄》中有明確描述,是[3]

心者身之主也,而心之虛靈明覺,即所謂本然之良知也。

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聖賢,雖常人亦無不如此。若無有物慾牽蔽,但循着良知發用流行將去,即無不是道。

王陽明的「良知」概念,出自孟子,但又有進一步的闡發。王陽明認為「良知即天理」。王陽明採納結合了《大學》中的「致知」思想,遂提出「致良知」之說。當時明朝中葉,傳統的程朱理學已走向死板僵化,與科舉緊密結合,走向形式化。而理學在理論上沒能有大的突破。王陽明提出「致良知」新說,是儒家的一大理論創新[3]。「致良知」可以看作是一種實踐論。王陽明雖認為「良知」是「心」的本體,但也倡導「良知是虛,功夫是實,知行合一」,說的是在本體上雖無需用功,但認知與實踐、功夫與本體應該融會貫通,合為一體。

「致良知」歷史

據王陽明弟子王畿的《刻陽明先生年譜序》記載,王陽明是在謫居貴州龍場極端困苦的環境下提出「致良知」之學的,史稱「龍場悟道[3]

自幼即有志於聖人之學。蓋嘗範例於辭章,馳騁於才能,漸漬於老釋,已乃折衷於群儒之言,參互演繹,求之有年而未得其要,及居夷三載,動忍增益,始超然有悟於『良知』之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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